泰安开展文明养犬行动 不准携犬进公共场所
2013年10月31日 10:19
来源:中华泰山网 作者:刘培俊
而按照市环境综合整治指挥部制定的《泰安市文明养犬公约》,今后,我市城区将禁止饲养大型犬、烈性犬,一户不养多犬。对疑似患有狂犬病的犬只,养犬人应及时送交动物防疫监督机构进行检疫,对确认患有狂犬病的犬只,报告公安机关依法采取捕杀措施。
原标题:11月起我市开展文明养犬行动,不准携犬进公共场所
狗患有“三宗罪”,狗吠打扰居民休息、随地排泄污染环境、恶犬伤人吓坏路人等,您是否与狗有过摩擦?或者家中就有一只爱犬?以往,大家都在讲文明行为,现在,狗狗也要讲文明了。
11月1日起,我市文明养犬宣传月活动将正式开始。活动期间将发放《泰安市文明养犬公约》、《文明养犬倡议书》,维护公共环境,按照《泰安市文明养犬公约》,今后,我市城区将禁止饲养大型犬、烈性犬,一户不养多犬。
针对养犬一事,您有何见解?或者围绕养犬是“禁”还是“限”、养犬要服从哪些管理规定、你身边有没有不文明养犬的行为,请到本报官网“泰山网”社区论坛中的《关于养狗的事儿,大家来吐吐槽》专帖进行讨论、反映身边的“狗患”问题或者投票,我们将及时把您的意见或建议发送给市环境综合整治指挥部,以作为今后制定文明养犬行为规范条文的有效依据。
泰城目前三四万只宠物狗,“领证”的不多
一提及养狗问题,市民反映最多的就集中于狗吠打扰居民休息、随地排泄污染环境、恶犬伤人吓坏路人等狗患“三宗罪”。
记者在迎春社区采访时,一位女士告诉记者,她的孙子被邻居家的狗咬伤了,打了狂犬疫苗后,孙子现在放学后很害怕回家。“跟邻居理论了好多次,他们终于把狗拴了起来,但我孙子都患上精神恐惧症了,一听到狗叫就吓得不行。”
记者通过走访发现,街道、公园、小区等场所经常能碰到宠物狗到处乱窜,有的还是大型犬,行人纷纷避让。在街道两旁、公园绿化带内还常见到狗的粪便。
“公园成了遛狗场,每个出口都设有‘禁止宠物入内’的警示牌,我们也在出口处进行劝说,但不少遛狗的人还是我行我素。”东湖公园一保安告诉记者。为了限制宠物入内,经常会发生保安与市民冲突的。“没有执法权,只能以劝说的方式进行,因为宠物入园,公园里还有不少粪便,给现有的工作人员造成了较大的负担。”
记者从相关部门了解到,泰城目前有三四万只宠物狗,“面对如此庞大的数字,如果不加以约束管理,不仅有损环境卫生,也会对人的安全造成很大的隐患。”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相关部门工作人员称,能够主动到畜牧兽医部门或具备资质的动物诊疗机构给宠物犬打疫苗并领健康证的市民,为数不是很多。
针对以往的狗伤人事件,伤者往往是通过打疫苗、协商等方式解决纠纷,追究宠物主人的相关责任很困难,而“狗患”问题却一直未从根本上杜绝。
养狗该“禁”还是该“限”,市民观点不一
本网曾就东湖公园成“遛狗场”进行了报道,引起了很多市民的关注,但苦于宠物狗饲养和管理牵扯多个部门,监管面临盲区,如何规范养狗一直是泰城市民热议的话题。
家住金山东巷的于老先生今年已经81岁高龄,每天都受到狗患的困扰,“现在我不大敢出门了,经常被小区里突然蹦出来的狗吓一跳,几次都差点摔倒。还有宠物狗随地撒尿大便,太影响公共卫生环境,所以,还是希望有关部门禁止养狗。”
不过,去年退休在家的王女士却有不同的观点,在她看来,养狗已经成为生活的一部分。她告诉记者:“老伴早年因病去世,儿子一家在澳洲定居,女儿也不在身边,平时又没什么乐趣,所以,种种花草、养养小狗几乎成为她生活的全部内容。”所以,她认为,可以对养狗行为加以限制,但不应该禁止。
采访中,不少市民表示养狗纯属个人喜好,只要不养大型犬、烈性犬,其他的宠物狗只要按规定办理狗证,定期打疫苗,看护好自己的狗,就不会影响他人。“我们不去干涉养狗人的权利,但养狗人应该学会尊重他人,做到不破坏公共环境、卫生,不伤人。”家住南湖社区的林先生表达了大多数市民的观点。
“现在养宠物狗的人越来越多,但对宠物狗的管理还存在欠缺,狗患造成的纠纷不在少数。”泰安某律师所律师吕艺表示,现在全国多地都对养犬行为有了约束,“我们可以借鉴,由公安、畜牧、工商、城管等多部门起草一个细则草案。”草案中可以明确宠物管理的部门,在公共场所哪些地方限制遛狗或者禁止养狗都有规定,而宠物狗的登记、打针等也有要求。如果宠物伤人,还要追究宠物主人的相关责任。
11月开展文明养犬宣传,携犬出户要“一绳一套一袋”
对于市民反映强烈的养犬不文明行为,30日,记者从市环境综合整治指挥部了解到,我市将于11月1日起,在全市组织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文明养犬宣传月”活动。
“此次宣传月主题口号是‘文明养犬人人有责’,活动期间我们将发放《泰安市文明养犬公约》、《泰安文明养犬倡议书》,重点是围绕维护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让养犬居民了解掌握养犬的基本行为准则。”市环境综合整治指挥部工作人员告诉记者。
记者了解到,此次宣传月活动由市环境综合整治指挥部牵头,公安、畜牧兽医、工商、城管等多部门联合开展行动。“这次行动目的是进一步规范养犬行为,坚决制止养犬扰民、破坏环境等行为发生。”市环境综合整治指挥部工作人员称,下一步相关部门将联合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以期彻底根治泰城“狗患”问题。
而按照市环境综合整治指挥部制定的《泰安市文明养犬公约》,今后,我市城区将禁止饲养大型犬、烈性犬,一户不养多犬。
同时,该公约还规定,养犬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携犬只到畜牧兽医部门或具备资质的动物诊疗机构对犬只进行健康检查,注射预防狂犬病疫苗,领取免疫证明。携犬出户时,居民应按照“一绳一套一袋”的要求对犬只进行约束和清洁卫生,并且应尽量避免近距离接触老年人、残疾人、孕妇和儿童等人群。
公约还特别强调,今后不准携犬进入机关、学校、幼儿园、医院(不含宠物医院)和公园、风景名胜区、烈士陵园、广场、展览馆、博物馆等公共场所。对疑似患有狂犬病的犬只,养犬人应及时送交动物防疫监督机构进行检疫,对确认患有狂犬病的犬只,报告公安机关依法采取捕杀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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