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

泰安一男子购赃车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被罚款


来源:中华泰山网

关键词:泰安 800元购赃车 连襟同被罚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 罚款处罚   [提要]家住泰安岱岳区徂徕镇的李某经营了一个养鸡场,为了生活方便,委托在泰城开宾馆的连襟员某帮忙收辆二手便宜车。

原标题:800元购赃车 连襟同被罚

家住泰安岱岳区徂徕镇的李某经营了一个养鸡场,为了生活方便,委托在泰城开宾馆的连襟员某帮忙收辆二手便宜车。二手车到手后,他们却因明知是赃车而收购被法院判处罚金。

据泰山区人民检察院办案检察官介绍,2013年9月的一天凌晨4时许,被告人员某在自己经营的宾馆内睡觉,突然一陌生男子敲门,推销一辆八九成新的邦德牌电动车,虽然该男子没有电动车合法的来历证明,电动车的电子锁也有被撬过的痕迹,但员某考虑到连襟李某曾委托其帮忙收一辆“便宜”电动车,就以800元的价格将电动车收购。经物价部门鉴定,该电动车价值2340元,而且这辆车是当日在泰山区花园小区被盗的车辆。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员某、李某明知是赃车而予以收购,其行为均已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近日,被告人员某、李某均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分别被单处罚金二万元和一千元。

相关新闻:

[责任编辑:张琦]

标签:犯罪 李某 被告

人参与 评论

精彩推荐

0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