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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寄丢失毕业证书 快递公司被判赔偿5000元


来源:新华网

福建省福安市法院20日发布消息称,该院近日对一起侵权损害赔偿案件作出一审判决,快递公司在运送过程中将原告交付托运的毕业证书丢失,被判处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元。最终,法院判决快递公司赔偿林某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元和邮资损失12元。

原标题:邮寄丢失毕业证书 一快递公司被判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元

5月21日福建省福安市法院20日发布消息称,该院近日对一起侵权损害赔偿案件作出一审判决,快递公司在运送过程中将原告交付托运的毕业证书丢失,被判处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元。

福安市法院法官介绍说,近日,在福安工作的林某要报考二级建造师考试,遂将毕业证书邮寄给在福州的同学,让同学帮忙报考。但快递公司在运送过程中不慎将快件遗失。

快件丢失后,小林找到快递公司要求赔偿,但快递公司只答应按行业标准的规定赔偿,即未经保价的快件如发生遗失,最高只能赔付邮费的3倍赔付36元,林某遂向福安法院提起诉讼。

福安法院审理认为,林某将毕业证书交由快递公司邮递,快递公司却在投递过程中丢失,致使林某无法再行取得毕业证书的原件,林某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快递公司对此具有过错,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法院审理指出,毕业证书是林某就学经历的记载和证明,对林某来说具有特定的纪念意义,可以认定为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纪念物品,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相关规定,林某要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元,于法有据,应予支持。

最终,法院判决快递公司赔偿林某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元和邮资损失12元。

承办案件的法官提醒说,快递公司丢失快件已经成为一个行业性问题,物品一旦丢失,对于赔偿金额的确定存在较大争议,有时候消费者不得不通过司法途径来维权,费时费力。寄送贵重物品最好尽量避免以快递的形式寄送,如必须寄送,应给物品保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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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琦]

标签:快递公司 毕业证书 林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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