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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建立农民合作社发展部门 联席会议制度


来源:凤凰山东

近日,临沂市人民政府批复市农业局同意建立临沂市农民合作社发展部门联席会议制度。 联席会议由市农业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水利局、市渔业局、市林业局、市畜牧局、市农机局、市地税局、市工商局、市供销社、

近日,临沂市人民政府批复市农业局同意建立临沂市农民合作社发展部门联席会议制度。

联席会议由市农业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水利局、市渔业局、市林业局、市畜牧局、市农机局、市地税局、市工商局、市供销社、市银监局、市国税局、市金融办等14个部门和单位组成,市农业局为牵头部门。市农业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联席会议召集人,各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为联席会议成员。

联席会议的职能主要组织开展专题调研,研究提出支持农民合作社发展的政策建议;加强对农民合作社的指导和服务,协调落实国家、省、市里对农民合作社发展的扶持政策;制定市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评定监测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研究解决农民合作社发展中的其他重要问题。

12月9日,联席会议召开了第一次全体会议,会议宣布了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建立临沂市农民合作社发展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的批复》(临政发〔2015〕172号),讨论研究了临沂市农民合作社市级示范社评定及监测暂行办法、农民合作社市级示范社监测和2015年度农民合作社市级示范社评定工作。市农业局副局长彭殿义主持会议,联席会议召集人、市农业局党委书记、局长鞠艳峰做了讲话。鞠局长在充分肯定了全市合作社发展成就的基础上,客观分析了目前存在的问题,对下步合作社的发展提出了具体要求。号召各成员单位,今后要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加强沟通协调,互通信息,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充分发挥联席会议的作用和各成员单位的职能作用,主动研究农民合作社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及时向牵头部门提出会议议题,积极参加联席会议,认真落实会议议定事项和工作任务,全面提升我市农民合作社发展质量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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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宋佳]

标签:农民合作社 临沂市 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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