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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公车改革方案出台亮点详解


来源:凤凰山东综合整理

近日,山东省酝酿已久的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正式启动。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山东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总体方案》和《山东省省级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这次车改的主要任务是,取消各

省级党政机关人员在济南城区公务出行领“车补”后不再报销

按照《实施方案》,省属厅局正职主要负责人和市、县(市、区)、乡(镇、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可以保留工作用车。《实施方案》提出,鼓励上述人员参加车改,确因工作需要不便取消公务用车的,允许以适当集中形式提供工作用车,但必须严格管理,不得再领取公务交通补贴。

按照《山东省省级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发放补贴后,省级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在济南市城区内(包括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历城区、长清区)公务出行,要自行选择出行方式,不再报销公务交通费用。

对于会不会出现“拿着补贴照样坐公车”的情况?《实施方案》要求,要切实抓好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要把公务用车配备和运行维护费用、交通补贴发放、车辆处置情况等纳入日常和专项审计监督及政务公开范围,严禁公务人员既领取公务交通补贴,又违规乘坐公务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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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宋佳]

标签:公车改革方案出台 改革方案出台亮点 山东公车改革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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