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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岚山“三个100%”推进阳光低保


来源:日照日报

原标题:岚山“三个100%”推进阳光低保 本报讯(记者 梅秀丽 通讯员 尹红华 王田)日前,记者从岚山区民政局获悉,截至7月初,该区历时两个月对全区15226名低保对象进行了逐户核查,共清退不符合低保

原标题:岚山“三个100%”推进阳光低保

本报讯(记者 梅秀丽 通讯员 尹红华 王田)日前,记者从岚山区民政局获悉,截至7月初,该区历时两个月对全区15226名低保对象进行了逐户核查,共清退不符合低保标准的低保户523人,并依据规定新审批336名低保户。

今年5月份起,岚山区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阳光低保”专项治理行动,除核查“老低保”,清退“假低保”外,还动态吸纳“新低保”,确保城乡低保对象动态管理下应保尽保、应退尽退。

“阳光低保”的核心是保“低”。该区民政局负责人认为,“低保办理工作只有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确保操作程序规范、执行政策到位,才能让真正的困难群体享受到救助。”

该区制定《岚山区开展“阳光低保”专项行动方案》,对所有低保户一户不漏地上门核查,严格清退“假低保”。按照核查工作分工安排,镇办抽调人员两人一组入 户核查,按照“谁入户、谁调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填写统一格式的入户核查表,统一汇总装订成册,留存档案,做到每村一档。为确保核查数据的准确 性,区民政局采取向社会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岚正社会服务中心抽查全区30%以上的低保户,核查存疑户。通过协调人社、公安、住建、工商等部门,每月核对 低保对象中领取养老金、拥有车辆、超标住房、缴纳个人所得税等信息情况,对发现不符合规定的低保户,第一时间按程序退保。在此次集中活动中,共核查城市低 保对象850户1149人,农村低保对象12813户14077人。

岚山区实行“民政干部”公开承诺制度,将《不干预低保承诺书》由民政系统工作人员签订,延伸到各镇办脱产干部和各村务工补贴人员,接受社会监督。此外,该 区还建立了低保经办人员近亲属享受低保隔级备案制度,乡镇(街道)民政干部和村(居)委会成员近亲属,包括配偶、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以及 法律规定的其他直系亲属,申请享受低保的,由区民政局直接入户核查和备案,并填写备案表。本次专项行动中,全区共签订承诺书4416份,低保备案192 份,广泛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从源头上杜绝“关系保、人情保”现象。

为保证“阳光低保”专项行动效果,该区对核查数据实行“三公开三公示”制度,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三公开”,即在区民政局网站公开区镇低保监督电话、公 开各镇办低保经办人信息、公开每月低保发放名单。对群众反映的有异议的低保对象及时查处,坚决肃清不合格群体。“三公开”实行以来,共受理举报电话12 起,均已逐一落实。“三公示”,即在村居长期公示低保对象信息、办事流程、低保经办人近亲属备案情况。“三公开三公示”制度的实行,保证了让最困难群众优 先享受低保待遇,确保广大群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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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黄珊]

标签:阳光 低保 岚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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