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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下月起宗教场所生活用电将执行"居民价"


来源:黄海晨刊

自5月1日起,我市将对宗教活动场所生活用电执行居民生活用电中的非居民用户价格,暂不执行居民阶梯电价。其中不包括举办宗教活动的场所以及供游客参观、购物、餐饮等经营性场所用电。

自5月1日起,我市将对宗教活动场所生活用电执行居民生活用电中的非居民用户价格,暂不执行居民阶梯电价。

调整后,以市区为例,居民电价的非居民用户价格为在每度0.5469元的基础上提高0.0081元(不满一千伏)。

据了解,近日,省物价局、省宗教事务局联合下发《关于宗教活动场所生活用电价格政策的通知》。

通知规定,宗教活动场所生活用电,是指经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登记的寺院、宫观、清真寺、教堂等宗教活动场所常住人员和外来暂住人员的生活用电,主要包括食堂、浴室、宿舍等生活场所用电。

其中不包括举办宗教活动的场所以及供游客参观、购物、餐饮等经营性场所用电。

宗教活动场所生活用电要与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用电实行分表计量。暂未实行分表计量的,由供用电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协商确定各类用电分摊比例或用电数量。(记者张磊通讯员周晓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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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黄珊]

标签:宗教 场所 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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