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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城区下月起取消二手房交易评估费


来源:黄海晨刊

11月26日,记者从日照市物价局获悉,12月1日起,我市《市区存量房交易计税基准价格》正式实施。 根据新的政策规定,对于市区范围内存量房交易涉及税收的计税价格,征收机关应以房屋交易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

11月26日,记者从日照市物价局获悉,12月1日起,我市《市区存量房交易计税基准价格》正式实施。

根据新的政策规定,对于市区范围内存量房交易涉及税收的计税价格,征收机关应以房屋交易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协议)中确定的成交价格为依据,但对于成交价格低于存量房交易计税基准价格且无正当理由的,均以此计税基准价格作为我市存量房交易价格评估系统核定计税价格征收税款的参考基数。

也就是说,从12月1日起,在我市市区范围内的进行存量房交易时,当纳税人申报的成交价高于或等于存量住房交易计税基准价系统核定的价格时,即按纳税人申报的价格进行征税;当纳税人申报的成交价格低于存量房交易计税基准价系统核定的价格,且没有正当理由时,即按存量住房交易计税基准价系统核定的价格进行征税。

在实际交易计税过程中,住宅类房屋交易将不再进行评估,商业类房产由价格认证中心进行评估,均不会收取评估费用,最低计税价格将根据实际情况不定期进行调整。

据了解,我市市区存量房交易计税基准价格,是根据我市2013年5月份交易的市场价格水平进行评估调整后的计税基准价格,计价标准均为标准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单价。住宅类存量房价格标准以房型为楼房,楼层以标准层为基准,以此为基础作相应楼层调整。

根据住宅类型的不同,计税基准价格的制定引入了相应的修正系数。计税价格=(各住宅小区内存量房住宅计税基准价格×楼层系数×建筑面积+阁楼、车库、地下室、仓储房计税基准价格×相应面积)×调整系数(我市目前暂定下浮8%)。

存量房住宅楼型为多层的楼房时,基准楼层设定为3层,即设定3层的基础指数为100,1层、2层、3层、4层、5层、6层、7层修正系数(%)分别为95、97、100、100、97、92、92;高层及小高层基准楼层为1层,因此设定1层的基础指数为100,4层以上每上一层系数上调1%,24层(含24层)以上系数为120%,不再修正。

新规出台后,我市存量房基础信息数据录入“山东省存量房交易价格评估系统”数据库中,住宅小区有计税基准价格单列的,以单列的计税基准价格作为存量房交易评估的计税基准价格。

商业房和住宅小区没有计税基准价格单列的(存量房交易价格评估系统内没有楼房信息显示的)由税务机关委托同级的价格认定机构进行价格鉴定,以鉴定结论为存量房交易评估的计税基准价格。

存量房交易计税基准价格由市物价局、市地方税务局、市财政局、市住建委根据我市房地产市场交易情况不定期进行调整。

当日,据市物价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我市存量房交易计税基准价格出台后,将减少评估环节的人为因素,避免为偷漏税款而瞒报、虚报成交价格、提供虚假价格的行为的发生,同时,也减少税收征纳双方在价格方面的纠纷,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特别是交易不再进行评估,取消了纳税人的交易评估费用支出,仅此一项,按今年1至9月份我市城市规划区内二手房交易额计算,就可以为纳税人累计节约100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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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欣]

标签:交易 评估费 日照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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