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市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意见出台 划片确定
2013年08月12日 08:59
来源:日照网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山东省义务教育条例》,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就2013年市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日照港中学(日照一中附属学校):青岛路以西、北京路以东、济南路以北、山东路以南区域及日照港(集团)公司部分职工子女。
四、工作要求
义务教育招生工作是社会关注的热点,政策性强,涉及到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教育公平和社会稳定。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学校要充分认识做好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的重要性,牢固树立全局意识、法规意识、纪律意识和责任意识,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从维护社会稳定和基础教育改革发展的大局出发,把思想统一到本《意见》上来,严格执行招生政策,严明招生纪律,严格控制班额,严禁乱收费,确保招生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一)加强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各级教育部门要切实加强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科学合理地制定好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规范操作、严肃纪律。
(二)认真做好招生宣传工作。各级教育部门和义务教育学校要认真学习领会上级文件精神,熟悉政策规定,切实做好招生宣传工作。要通过电视、报纸、学校网站等媒体,利用致社区(家长)的一封信、宣传栏等,向社会公开今年新生入学政策、招生范围、招生办法和日程安排等,让家长及时了解有关信息,接受社会的监督。市区所有义务教育学校全部要公开招生咨询电话,认真、及时、热心解答学生及家长的咨询。
(三)严肃招生工作纪律。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国家发改委、审计署《关于印发〈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的八条措施〉通知》(教基〔2012〕1号)要求,切实规范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行为,坚决制止各种名目的乱招生、乱收费现象。要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防止招生过程违规违纪现象的发生。要按照教育部《关于当前加强中小学管理规范办学行为的指导意见》(教基〔2009〕7号)、《山东省普通中小学管理基本规范(试行)》等有关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切实贯彻就近入学原则,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应按照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确定的招生服务区和招生计划安排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各义务教育学校不得提前招生;不得通过书面考试、面试或其他形式的测试录取新生;不得以跨区域为名收取学生择校费,不得要求家长到学校或学校指定单位缴纳各种名目的择校费,不得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不得以任何借口拒收招生服务区内或由主管教育部门统筹安排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不得拒绝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随班就读;不得招收不足入学年龄的幼儿接受义务教育;不得分重点班和非重点班,学生入学后要实行阳光分班,均衡分配生源,均衡安排任课教师,均衡配置校内教育教学资源。学校要主动邀请教育行政部门领导、纪检监察人员、家长代表、新闻媒体记者和班主任到均衡编班现场,监督随机编班过程,监督阳光分班行为。
(四)完善招生工作督查机制。主管教育部门要加强对招生入学有关政策和工作要求贯彻落实的监督,妥善解决本区域招生工作中出现的突出问题,依法依纪查处出现的违纪违规事件,确保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规范有序。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学校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顾全大局,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自行其是,对不服从统一安排,扰乱招生秩序,影响工作大局的,市教育局将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第255号令有关规定对违规学校进行严肃处理,并按照行政问责制度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市教育局及各区招生咨询电话:
市教育局:8779336;东港区教育局:3226781;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局:2952127;山海天旅游度假区社会发展局:7981032。
附件1:市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区域划分方案
附件2:市直义务教育学校2013年计划招生班数
2013年8月7日
附件1.
市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区域划分方案
实验小学:日照路以西,丹阳路以东,海曲路以北,营子河以南区域(不含店子村);丹阳路以西,山东路以北的北关社区居民。
实验中学:利民社区友谊街东巷以西、丹阳路以东、山东路以北、后楼河以南区域(包括丹阳路以西北关社区、天德小区、石桥村)及向阳河村;东关北路以西,日照路以东、海曲路以北,山东路以南区域;日照路以西,丹阳路以东,望海路以北、山东路以南区域。
新营小学:文登路以西、北京路以东、铁路以北、淄博路以南(东明望全部)。
新营中学:青岛路以西、北京路以东、铁路以北、济南路以南区域。
金海岸小学:文登路以西、北京路以东、淄博路以北(西明望村全部)、山东路以南区域。
市外国语学校:青岛路以西、烟台路以东、山东路以北、山海路以南区域。
日照港中学(日照一中附属学校):青岛路以西、北京路以东、济南路以北、山东路以南区域及日照港(集团)公司部分职工子女。
日照港第一小学:主要招收日照港一生活区、四生活区、五生活区职工子女。
日照港第二小学:天津路以南,北京路以东,海滨五路以西区域。
附件2.
市直义务教育学校2013年计划招生班数
学校名称招生班数(个)
实验小学8
新营小学8
金海岸小学8
外国语学校小学部8
日照港第一小学4
日照港第二小学4
实验中学14
新营中学16
外国语学校初中部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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