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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岁琼瑶称被于正抄袭气病倒 律师:于没侵权


来源:现代快报

现代快报4月16日报道前不久,因剧中演员戴娇倩称《宫锁连城》(以下简称《宫3》)的故事“来自于《梅花烙》”,该剧编剧及制作人于正大为恼怒,甚至扬言不会再与之合作。“我想,关于此剧抄袭种种,公道自在人心,我提供的资料已经很完整,不知道两位领导,可否让这部抄袭侵权的作品,即时停止播出……”

网友围观

阿姨都敢欺负?

对于琼瑶的举报,网友纷纷力挺,指责于正抄袭,支持“抵制于正”。香港著名导演王晶还在微博上称:“阿姨都敢欺负?”

让人大跌眼镜的是,因为在《宫3》开播时,戴娇倩因提及《宫3》抄袭《梅花烙》一事,与于正出现争执,遭到于正一通贬损。昨天,许多网友竟然跑到戴娇倩的微博上留言“大仇已报”。同样享受网友这种待遇的还有演员沈泰,早前沈泰曾动手打过于正,网友也在其微博上留言称“打得好”。

附琼瑶举报信部分内容:

“每次创作,我总是投入最大的热情和心血,创作艰难,抄袭容易!看到网友在各网站贴出的指责,说《梅花烙》不但被于正抄袭窃盗还被糟蹋,我实在心如刀绞。一气之下,已经病倒。手边的工作,也完全停止。在伤心、沉痛、无助下,只有写下这封公开信,向两位领导呼救!

“我想,关于此剧抄袭种种,公道自在人心,我提供的资料已经很完整,不知道两位领导,可否让这部抄袭侵权的作品,即时停止播出……”

于正否认抄袭,称是巧合和误伤

事情发生后,现代快报记者第一时间致电于正,但电话一直无人接听。但约两个小时之后,于正在微博上发表公开声明。他首先表示自己对琼瑶非常敬仰,自己的戏里用的许多演员也都是由琼瑶捧红的。随后,他称《宫3》的创意是来自于他和演员张庭(微博)的一次聊天,“ 我们筹备之初就决定要用‘偷龙转凤’这个桥段……她(张庭)想重拍《绝色双娇》,故事里也有偷龙转凤的桥段。”于正认为,这只是一次巧合和误伤,是因为一些网友故意炒作这些耸人听闻的话题。

于正还表示,《宫3》的剧本第一时间给了琼瑶公司,但对方并没有提出异议。不过这种说法遭到了琼瑶公司创翊文化经纪部总监傅琢玉的否认,“公司的艺人接戏,接什么样的戏,阿姨不会事无巨细地去管,阿姨并没有看到这个本子。”

业内声音

行业内暂无惩处措施,只能鄙视抄袭

对于琼瑶举报于正抄袭一事,影视圈的编导们也有自己的看法。昨天,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导演告诉记者,虽然国家有相应的法律法规对著作权进行保护,但是在行业内,面对这样的抄袭行为却缺乏相应的惩处措施。“其实圈内的抄袭现象很多,作为有良心的编导,对这种抄袭行为都是不齿的。但是如果双方没有走上法律程序的话,圈内却缺乏相关的惩处措施,所以大家能做出的姿态就是鄙视。”

对于琼瑶呼吁电视台停播《宫3》一事,一位编导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如果一部电视剧的版权存在疑问,当对方发出正式的书面通知后,电视台是不应该播出的。不过对于是否会停播《宫3》,湖南卫视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并没有作出正面回应。

但是据圈内知情人士分析,该卫视不可能停播《宫3》。“因为《宫3》一开播,就助湖南卫视拿下收视第一,他们不可能放弃这部收视神剧。”而对于以后再与于正合作时是不是会多一些考量,湖南卫视工作人员表示,暂时也不会考虑这事。

律师解读

从法律上来说,于正不构成侵权

琼瑶举报于正抄袭,从法律层面上来说,于正是不是真的构成侵权呢?昨天记者采访了南京中祥律师事务所翁冶中律师,他对此事也有所关注,但他认为,从法律上来说,于正不构成侵权。

“琼瑶举报于正抄袭,这主要是涉及剧本方面的抄袭,还是属于文学作品的范畴。目前法律在著作权的保护中,只保护表现形式,不保护中心思想。”翁冶中解释,所谓表现形式,就是在文字上对于事件的描述;而中心思想则包括故事的情节设置、框架搭建等。翁冶中举例表示,如果琼瑶写了“太阳冉冉升起”,于正照抄了这句话,就属于抄袭;但如果于正写了“太阳从天边慢慢升起来了”,这就不算抄袭。“所以虽然琼瑶表示于正的《宫3》的主角设置、主角关系、支线任务设置都与其《梅花烙》如出一辙,但这些都属于中心思想层面的,所以不能构成侵权。”

翁冶中表示,著作权是有垄断性的,但是从法律上来说,又不能用垄断阻断传播,所以这种只保护表现形式、不保护中心思想的方式,也一直是业内有争议性的话题。

“虽然从法律上不构成侵权,但在道德层面上是必须对任何抄袭行为进行声讨的。编剧创作的剧本,是其个人生活思想的凝结,任何人用不光彩的方式抄袭,都是对创作者的不尊重,也是对观众的不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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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延亭]

标签:梅花烙 神剧 支线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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琼瑶举报于正抄袭 于正回应:是学习非抄袭 http://d.ifengimg.com/w120_h90/y0.ifengimg.com/pmop/2014/04/16/fc59cc1d-7fa5-4d41-a128-f97be6992fd2.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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