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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一笨贼卖赃车留下真名 警方顺藤擒贼(图)


来源:齐鲁网

经营业主以220元的价格买下王某的一辆红色二手电动车,可令王某没想到的是根据他留下的线索,他窃贼的身份也随之曝光。在登记了真实身份后,经营业主以220元的价格收下了这辆红色的二手电动车,王某所留下的线索,使他的窃贼身份也随之曝光。

警方核查登记信息。(视频截图)

警方核查登记信息。(视频截图)

原标题:枣庄:卖赃车留下真名 警方顺藤擒贼

齐鲁网6月14日讯  经营业主以220元的价格买下王某的一辆红色二手电动车,可令王某没想到的是根据他留下的线索,他窃贼的身份也随之曝光。

据山东广播电视台公共频道《警方前线》报道,我国在1998年出台的《旧货流通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旧货经营者应当对寄卖旧货的单位名称和个人的居民身份证进行严格登记。这一规定,不仅斩断了一些不法分子的销赃之路,同时也帮民警抓贼提供了线索。

近日家住滕州市姜屯镇的王某推着一辆红色的电动车,来到滕州市二手电动车交易市场准备出手,当二手车交易经营业主要求王某留下车辆的购买手续时,王某以“忘记带手续”为由,留下姓名、身份证号以及家庭住址作为交换,留给了经营业主。

在登记了真实身份后,经营业主以220元的价格收下了这辆红色的二手电动车,王某所留下的线索,使他的窃贼身份也随之曝光。二手车营业业主秦老板称,公安民警每周会对经营业主的二手车交易登记情况进行检查,实质是对经营业主自身的一种保护。

在民警检查过程中发现,这辆刚刚收购的红色电动车的编码,与几天前市民李先生报案丢车的内容相符。经营业主秦老板将车辆信息调出来,在了解了卖方的个人信息后,滕州警方便对卖车人王某实施布控,在充分的掌握了王某的犯罪证据后对王某实施了抓捕,经审讯,犯罪嫌疑人王某对自己偷盗贩卖电动车一案供认不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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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得格]

标签:王某 姜屯镇 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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