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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客“逃单”还拐走了煤气罐 出租房备案才能维权


来源:水母网

原标题:房客“逃单”还拐走了煤气罐 出租房备案才能维权 水母网12月25日讯(YMG 记者 滕新书)“逢年过节的,有房出租的市民们都多个心眼吧,别让退房的房客逃了单!”昨天,芝罘区市民刘先生告诉记者

原标题:房客“逃单”还拐走了煤气罐 出租房备案才能维权

水母网12月25日讯(YMG 记者 滕新书)“逢年过节的,有房出租的市民们都多个心眼吧,别让退房的房客逃了单!”昨天,芝罘区市民刘先生告诉记者,他的房客走时把他的出租房糟蹋得不像样,甚至带走了煤气罐,虽然他手里有500元的押金,但这点钱根本不够抵偿自己的损失,他希望通过媒体提醒大家,不要像他一样吃了亏。

房客消失,房子被“毁”了

这个月初,刘先生接到自家房客的电话,告诉他过几天要退房。当时正忙的刘先生也没有在意,因为他手里有房客的500元押金。过了几天,刘先生顺路经过出租房,就去看了看,结果听邻居说房客已经搬走了。他打开门进去一看,屋里弄得乱七八糟,两个床头柜的柜门掉了下来,床头板的饰角砸坏了; 沙发侧面和下面的木板跟沙发分离,整个沙发塌陷下去没法坐了; 茶几上的玻璃不见了,换成了一块木板;而且,厨房的煤气罐也不见了踪影,算一算,损失起码也有上千元,这还不算两年没有结算的水费。“500元的押金根本抵偿不了!”刘先生说,发现这种情况后,他当时就跟房客联系,结果对方去了外地,说过几天回来跟他算算账,损失会赔偿,但十几天过去了,对方一直也没回来,现在再打电话也打不通了。“当初租房时我也要了对方的身份证复印件,知道他是哪里的人,但不过千儿八百元的损失,兴师动众地去找他也没有意思,只能自认倒霉了。”刘先生说。

出租房应签好合同留足押金

记者昨日就此采访了山东西政律师事务所副主任曲学松律师。“关键是签好合同、留足押金!”曲学松律师认为,要防止房客欠费或者造成损失后逃跑,最好的办法还是出租房屋时双方签订完备的租房合同,详细规定各自的权利义务以及出现问题的解决方式,并让房客交纳足够押金。

他说,遇到刘先生这样的情况,应该根据房客的身份证信息找到他向其索赔,严重的可以诉诸法律保障自己的权益———这样做的前提是对方留下的身份证信息是真实的,这也提醒市民出租房屋时一定要验证房客的证件真伪,而且要到公安部门备案。

出租房不备案要受处罚

“私有房屋出租的,出租人须持房屋所有权证或者其他合法证明、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向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登记;单位房屋出租的,出租人须持房屋所有权证、单位介绍信,到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登记,经审核符合本规定出租条件的,由出租人向公安派出所签订治安责任书。”曲学松律师说,这是公安部《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 的明确要求,这一规定同时指出,“违反本规定的行为,由县(市)公安局或者城市公安分局予以处罚:(一)出租人未向公安机关办理登记手续或者未签订治安责任保证书出租房屋的,责令限期补办手续并没收非法所得,情况严重的可以并处月租金五倍以下的罚款;(二)出租人将房屋出租给无合法有效证件承租人,处以警告、月租金三倍以下的罚款;违反本规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 有关规定处罚;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登记备案时可以查证房客的身份证信息,而且还能在权益受到侵害时及时得到警方的帮助。”曲学松律师说,很多市民担心麻烦不去登记备案,不仅是违法行为,还会让一些不法分子有了可乘之机,自己的合法权益也无法维护。

今年1月,在莱山区海滨小区租房居住的一家饭馆服务员在一家网吧偷手机,被民警抓获后发现房东没有将其信息到派出所备案,就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 关于不按规定登记承租人信息的规定,给予房主王先生罚款200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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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郝锦伟]

标签:房客 出租 煤气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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