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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78岁老人横遭车祸 肇事司机逃逸摆“迷阵”


来源:齐鲁网

原标题:德州:78岁老人横遭车祸 肇事司机摆“迷魂阵” 齐鲁网11月8日讯(山东广播电视台记者张龙真)据山东广播电视台公共频道《警方前线》报道,驾驶员朋友,开车上路,如果发生交通事故,首要做的是停车

原标题:德州:78岁老人横遭车祸 肇事司机摆“迷魂阵”

视频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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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鲁网11月8日讯(山东广播电视台记者 张龙真)据山东广播电视台公共频道《警方前线》报道,驾驶员朋友,开车上路,如果发生交通事故,首要做的是停车救人,这也是一名驾驶员最起码的责任。但是,最近发生在德州平原县的一起交通事故中,这司机在开车撞人后,却选择驾车逃逸。

民警接到报案后迅速赶到事故现场。被撞身亡的老人身盖棉被躺在路边, 旁边是一辆被撞坏的自行车。两块黑色的车用装饰条撒落在路面上,一个乳白色车灯灯罩遗落在现场。从现场的刹车痕迹可以看出,当时肇事车辆的车速不慢。由于事故发生时路上行人较少,民警没有找到目击者,只得通过走访汽修店,对肇事车遗留物品进行比对,民警初步确定肇事车型是柳州五菱货车。在距事故现场以南两公里的平原县公安局腰站治安检查站的监控上,一辆双排柳州五菱货车引起民警的注意。

但是,民警经过对监控录像的仔细查看,发现录像中只有这辆车驶出的记录,却没有发现这辆车驶回来的录像信息。民警考虑到这辆车是大清早从腰站镇镇府路上驶出来的,所以车主很有可能是腰站镇的村民。经过走访,民警得知腰站镇村民徐某有这样一辆车。民警迅速赶往徐某家中。自知躲不过去的徐某供认了自己驾车肇事逃逸的经过。在德州徐某居住的小区内,民警找到了肇事车。

原来,事故发生后,徐某为了躲避公路上的监控,一路在乡间小路上绕行。但令他没有想到的是,案发前他开车的踪迹被监控清晰的记录下来。平原交警大队一中队中队长刘志勇:“《刑法》第133条规定,交通运输肇事逃逸后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这肇事逃逸是极其恶劣的行为,无论是从法律层面还是从道德层面来说,都是让人非常不耻的行为。事故已经发生了,我想这个时候对于司机来说,最重要的真的不是想着如何逃避责任,因为你逃也逃不掉,真正应该做的,是先把伤者送到医院,不然我想,肇事司机肯定会付出最大的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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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郝锦伟]

标签:德州78岁老人 司机 老人横遭车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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