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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盛昌:集中查办农村基层人员职务犯罪案件


来源:齐鲁网

记者今天从山东省人民检察院了解到,山东省检察机关将重点查办村级“两委”干部等农村基层组织人员的职务犯罪案件,保障新时期“三农”和扶贫工作政策措施的有效落实。

原标题:山东严查惠农扶贫金变“亲友存款” 查办基层干部腐败

齐鲁网8月10日讯 记者今天从山东省人民检察院了解到,山东省检察机关将重点查办村级“两委”干部等农村基层组织人员的职务犯罪案件,保障新时期“三农”和扶贫工作政策措施的有效落实。

据了解,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决定,从2015年7月至2017年7月,全国检察机关将开展为期两年的集中惩治和预防惠农扶贫领域职务犯罪工作,集中查办一批影响惠农和扶贫政策落实,损害农民群众利益的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同时大力开展涉农职务犯罪预防工作,通过源头治理,促进农村基层法治建设,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对集中惩治和预防惠农扶贫领域职务犯罪工作作了专门部署,并下发了实施方案。

据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吕盛昌介绍,这次集中惩治和预防工作,要求坚决查办涉农和扶贫职能部门、乡镇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和村级“两委”干部、村民小组长、会计等农村基层组织人员的职务犯罪案件。

强调严肃查办发生在农业发展建设、支农惠农和扶贫资金、专项补贴的项目申报、审核审批、发放管理、检查验收、项目实施等环节的职务犯罪案件。

同时,要求把支农惠农财政补贴中的职务犯罪案件、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中的职务犯罪案件、农村社会事业领域的职务犯罪案件、农村“两委”和基层人大代表选举中的贿选、破坏选举等职务犯罪案件作为重点。

在此基础上,要求优先查办三种情形的职务犯罪案件:一是犯罪金额巨大、损失严重的职务犯罪案件;二是犯罪金额虽不大,但情节恶劣、涉及面广、危害利益众多,易诱发群体性事件、影响农村和谐稳定的职务犯罪案件;三是惠农扶贫资金审核管理发放或项目审批过程中发生的优亲厚友、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或严重不作为、玩忽职守,导致资金被挪用、骗取、套取、挥霍等渎职犯罪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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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得格]

标签:惠农 职务犯罪 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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