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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元强:建议调整《劳动法》 减轻企业负担


来源:齐鲁网

省政协委员、山东联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郭元强建议,应调整《劳动法》有关规定,减轻企业负担。国务院《中国制造2025》明确指出,制造业是国民经济的主体,是立国之本、兴国之器、强国之基。

省政协委员、山东联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郭元强建议,应调整《劳动法》有关规定,减轻企业负担。

原标题:山东省政协委员建议调整《劳动法》 减轻企业负担

齐鲁网济南6月26日讯 6月25日至26日,山东省政协十一届十四次常委会议在济南举行,在大会发言环节,省政协委员、山东联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郭元强为山东加快装备制造业发展提出建议。他认为,应调整《劳动法》有关规定,减轻企业负担。

国务院《中国制造2025》明确指出,制造业是国民经济的主体,是立国之本、兴国之器、强国之基。十八世纪中叶开启工业文明以来,世界强国的兴衰史和中华民族的奋斗史一再证明,没有强大的制造业,就没有国家和民族的强盛。经过几十年的快速发展,我国制造业规模虽然跃居世界第一位,但与世界先进水平相比,仍然大而不强。近期,中科院中国现代化研究中心发布的《中国现代化报告2015》显示,2010年中国工业水平比德国大约落后100多年,比日本落后约60多年。据此,《中国制造2025》提出,中国将用大约三个十年左右的时间,完成从制造业大国向制造业强国的转变。这一国家战略的提出,对装备制造业走向世界是一个契机,也将具有划时代的意义。但实现这一宏伟目标任重道远,当务之急和最关键的还是从制度层面营造和培育中国制造的发展环境和社会氛围。

培育中国特色制造文化,营造制造业发展的软环境。制造文化是凝聚在制造业体内的内功和能量。培育中国制造文化就是将中国制造企业和员工的理想信念和价值观引导到制造强国目标上来。当今,85后、90后逐步成为制造企业员工的主体,与前几代人相比,在敬业、奉献、进取、创新方面存在一定差距。建议省政府有关部门组织企业家、专家深入研究与总结山东制造业文化历史,对其基本内容、核心理论、表现形式,包括提高技术工人的社会地位等有一个统一的认识,将制造业文化与区域文化相结合,通过政府、社会和企业的共同努力,大力弘扬制造文化。

加强企业创新能力建设,突出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近年来,资源和环境约束不断强化,劳动力等生产要素成本不断上升,不少企业感慨,不创新等死,创新找死。各地都不乏有这样一些企业,多年占用着很多资源,上交的税金寥寥无几,却可以获得这样那样的资金和荣誉。建议省政府逐步取消各种渠道的政府补贴、贴息、无偿资金,通过给企业普遍减免税收的方式,让企业有资金投入科技研发;减少政府行政干预,让市场发挥更多作用,对已经失去造血能力,没有市场需求的企业,就应该让它通过破产程序退出市场,让资金、人才等社会资源自由流动到更符合社会需要的行业,从而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

完善人才培养体系,培养制造业急需的科研人员、技术技能人才与复合型人才。制造业技术密集性特点决定了其生产过程对技术和智力要素的依赖大大超过其它行业。“五一”劳动节时,媒体宣传了中国几位大师级的工匠,像这样的工艺大师在中国不是独一无二,也是凤毛麟角,但是这样的技术工人在德国却比比皆是。原因在于,德国有不同的教育理念和培养技术工人的教育和实践体系。我国装备制造业中很多的关键配件需要进口,这是现实存在的,官方可查的。我们要弥补这些差距,就必须转变“官本位”的陈旧观念,培养更多的技术人才,而不是大学一毕业就一门心思考公务员做官。

调整《劳动法》有关规定,减轻企业负担,使之更有利于促进社会就业。李克强总理多次强调,我们发展经济,最基本的还是保障就业,不断增加百姓的收入。目前,《劳动法》关于用工的规定过于严格,企业负担过重,责任过大,存在过度保护现象。比如,职工60岁退休后,若继续聘任,却没有相关的法律依据,不能购买工伤保险等。

简化上市审批流程,拓宽企业融资渠道。进一步放宽企业上市融资准入条件,简化上市流程,去除一些不合理的无关紧要的条条框框。比如企业发展历史沿革、改制问题等,重点关注企业的经营财务状况和未来发展潜力。资本市场监管工作的重心要从防范坏人进场转向鼓励好人做强做大,从呵护市场和市场主体、投资者不受损失转向创造和维护市场的公平竞争环境,从注重微观监管转向注重宏观监管,从注重事前监管转向注重事中、事后监管。凡市场能够解决的问题就交给市场去解决,凡能够下放给市场的权力就尽量下放给市场,不断提高市场配置资源的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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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得格]

标签:劳动法 企业负担 企业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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