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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行政收费压减2/3 减轻企业民众负担


来源:济宁日报

原标题:济宁市行政收费压减2/3 减轻企业民众负担 东方圣城网讯(记者 徐斐)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简政放权、深化改革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减轻企业和社会负担,促进经济稳定发展,结合济宁实际,在广泛

原标题:简政放权深化改革减轻负担

我市行政事业性收费压减三分之二

本报济宁讯(记者 徐斐)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简政放权、深化改革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减轻企业和社会负担,促进经济稳定发展,结合济宁实际,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我市大力度压减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自10月1日起免征105项市级行政事业性收费,占市级收费项目的66%。

近年来,我市认真落实“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率先在全省推行了“一费制”改革,规范了涉企收费行为,减轻了企业负担,取得了明显成效。目前,我市市级征收的收费项目为158项,2012年征收总额为85945万元。今年1至8月份,市级征收总额42238万元。

清理和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是党中央和国务院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建设服务政府、法治政府和廉洁政府的明确要求。今年以来,中央先后取消和免征了63项行政事业性收费,省政府自9月1日起,大幅压缩省级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将原来的87项缩减为25项,清理之后我省将成为全国收费项目较少的省份之一。当前,我市正处于建设西部经济隆起带、打造鲁西科学发展高地的关键时期,免征市级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对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提升我市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意义重大。为确保免征市级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顺利推进,市财政局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结合实际进行了认真调研,与物价部门联合召开了免征收费单位座谈会,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和建议,得到了各免征收费单位的理解和支持。各免征收费单位从服务全市经济发展的大局出发,消除本位主义、部门意识,自觉服从政府职能转变和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要求,特别是市人事考试中心、招生自学考试中心、交通警察支队等单位带头支持免征收费政策,推进了免征收费工作的顺利开展。

按照“简政放权、减负高效”的原则,我市本次免征105项市级收费项目,占市级收费项目的66%。免征的105项收费项目,2012年市级收费总额2894万元,数额较大的项目有:机动车抵押登记费、研究生招生考试考务费、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费、保存人事关系和档案收费、医师资格考试费、收费票据工本费。免征的105项收费项目共涉及44个征收单位,其中全额预算单位39个、差额预算单位1个、自收自支单位4个。免征项目总额较大的单位有市财政局、市交通警察支队、市人事考试中心、市招生自学考试中心。涉及免征项目较多的单位有:市人事考试中心(45项)、市招生自学考试中心(7项)、市农机安全监理站(6项)、市财政局(5项)、市交通警察支队(5项)。

上述105项收费项目免征后,市级征收的收费项目只保留53项,我市将成为目前全省乃至全国取消、降低、免征收费项目最多,保留收费项目最少,收费环境最好的地区之一。

这次市级免征的由县市区上缴分成的收费项目,县市区也将同时免征。按照“分级负担、规范管理”的原则,免征单位依法履行行政管理职能或核发证照所需相关经费,由同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其中行政机关和财政补助事业单位的经费支出,通过部门预算予以安排;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的经费支出,通过安排其上级主管部门项目支出等予以解决;涉及国家、省分成收入的收费项目,上缴部分由市县财政分级负担。同时,考虑到免征考试类项目后,有可能出现大量外地考生涌入济宁,增加我市考务负担、考试管理难度等问题,市级财政在考务经费保障方面予以优先安排。

为确保免征市级105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工作的顺利实施,我市将在向社会公布市级免征的105项和保留的53项收费项目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收费公示制度,全面公开收费文件依据、收费范围、收费标准等,广泛接受社会监督。组织开展全市行政事业性收费专项检查,防止部分单位将免征收费项目转为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或以其他名义将免征收费项目转移至县(市、区)继续收费,确保免征收费政策落实到位;规范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非企业组织关联性收费行为,完善管理办法,加大对利用行政主管部门登记、验证、年检等搭车收费的处罚力度,防止出现强制服务和强制收费。纵深推进“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改革,完善“单位开票,银行代收,财政统管”的非税收入征管体系,强化财政综合预算管理,严禁“以收定支”,彻底实现收支脱钩,进一步规范收入分配秩序,逐步加大统筹力度,增强政府宏观调控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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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飞]

标签:收费 负担 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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