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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树清回复网友留言 集中解决教育教学问题


来源:人民网山东

   山东省省长郭树清集中回复网友31条留言  人民网北京4月22日电 (记者杨伊)昨日,山东省各地对网友给省长郭树清的31条留言作出回应,详情如下:   【网民留言】   姜书记,郭省长: 原民办

【网民留言】

我母亲今年79岁,60年工读师范毕业后在山区一学校任教,62年下放。一直没有落实任何待遇。去年调查摸底,老人家很高兴,一直盼望着。但现在政策出来了,却没有这部分人。我实在不敢告诉她老人家。请领导给予解决。

答复意见: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在人民网反映的问题, 山东省教育厅进行了调查处理,现回复如下: 60年代下放的职工,包括下放的公办教师,也包括其他人员。据了解,国家和省里已经出台了相关的政策,1985年省原劳动局、财政厅、民政厅、原人事局等部门出台了《关于解决精减退职老职工生活困难补助问题的通知》((85)鲁劳管字第092号),2012年,省民政厅、财政厅出台了《关于提高上世纪六十年代精减退职老职工生活困难救济费标准的通知》(鲁民〔2012〕60号),对符合政策的人员落实了相关补助。 对于不在范围之内的人员政策问题,请您向当地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或民政部门咨询。

【网民留言】

我们是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的农村退伍军人,86年山东省省委省政府关心照顾我省参加对越作战的农村退伍军人经过地方劳动局分配到原山东省电力建设第二工程公司工作,在单位一线连续工作12年,属高空特殊工种。第三章【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第二十第劳动者在同一用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以上,当事人双方同意续延劳动合同的,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应当订立劳动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第九章【社会保险和福利】第七十二条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1995年1月1日劳动法施行后,我们还在单位工作为什么单位不给我们入养老保险?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章【劳动合同订立】第十四条【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十年的,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续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尊敬的领导我们已连续订立两次劳动合同,第一次3年,第二次5年,根据“新文件优于旧文件”的原则,我们与单位已形成劳动事实,应该给我们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尊敬的领导,其实我们的要求并不高,希望单位给我们办理社会基本养老保险;不谈转正和签无固定期合同。 尊敬的领导,我们虽是农民,但在单位连续工作12年干的是同样的工作,并且是一线特殊工种,为什么不能享受同样的待遇。单位这样对待我们劳动者合法吗?对吗?合情合理吗?尊敬的领导,我们现在都是50多岁的人了,现在由于城市扩大,工厂用地,我们现在已经没有土地了。其中有两位瘫痪多年生活不能自理,人都有老的时候,其实我们的要求并不高,只求给我们办理社会基本养老保险。 现在我们国家越来越富强,政策越来越好,法律法规越来越完善,逐步实现老有所养。请尊敬的领导为我们农民劳动者主持公道,维护权力,帮扶我们解决遗留问题。为民排扰解难。我们全体人员向领导敬礼!谢谢!!!

答复意见: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在人民网反映的问题, 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了调查处理,现回复如下: 经查,山东省电力建设第二工程公司系央属企业,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薛*友沟通后,向其说明了情况。他也已向省电力建设第二工程公司进行了反映。

【网民留言】

尊敬的省长您好东平县工人文化宫反映好几年不发工资的问题,在留言板反映了多次了,地方有关部门也恢复了几次,每次的回复结果都是,积极采取措施妥善解决该问题,每次留言都是相同的话语,可是事情过了三四年了,到现在还没解决,解决事情的效率也太差了吧,还是根本没把老百姓反映的问题放到心上,只是在应付上级领导,希望省长看见我们的留言,深切关注,盼解决,谢谢,祝省长工作顺利

答复意见: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在人民网反映的问题, 东平县政府进行了调查处理,现回复如下: 东平县工人文化宫隶属东平县总工会领导下的股级文化事业单位,座落在东平县东山路51号,占地18270.61平方米,1983年建成使用。现有在职职工7人,退休职工5人。1994年在东平县事业单位分类管理改革中,文化宫被确定为自收自支性质。自此在职职工工资就只依靠房租收入。 文化宫院内的主要建筑有影剧院一处,办公楼一栋,活动室(平房)11间,院外有顺街楼(三层)一座。2004年东平县总工会分别将影剧院、办公楼、活动室整体对外租赁,租金共计5.2万元,租期皆为20年。租金用来支付在职职工的工资。但是随着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工资的不断增长,文化宫职工工资拖欠愈来愈严重。目前,文化宫所有人员的养老保险都由东平县总工会为其缴纳,文化宫院内的所有出租楼房、院外顺街楼的二层三层楼房的所有租金都用于为在职职工发放工资、缴纳养老保险个人部分和每个人的医疗保险金。 为切实解决在职职工的工资及各项保险金问题,东平县相关单位曾经联系过不少开发商,也做了大量沟通、协调和争取工作,拟对文化宫院内的闲置土地进行开发建设,用换取的资金解决职工们的工资问题。但都因城区规划、地段地势、宏观形势等原因所限,至今还没有进入实质性操作阶段。 下一步,东平县相关单位将按照原有思路尽最大努力,继续寻求有实力有爱心的开发商,千方百计妥善解决好职工们的工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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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尤丽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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