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份济南青岛烟台房价同比涨幅均超9%
2013年12月20日 09:54
来源:山东商报 作者:张玉
济宁11月新建商品住宅价格环比涨幅从上月居榜单首位的1.3%回落至0.3%,其他三市环比涨幅变化较稳定。山东四个城市的房价同比涨幅虽然继续略有扩大,但从近几个月的同比涨幅比较分析看,涨幅扩大的势头明显减缓。
原标题:11月份济南青岛烟台房价同比涨幅均超9%
“金九银十”虽过,山东楼市的热度却未降反升。昨日,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显示,11月份,山东省纳入统计的济南、青岛、烟台、济宁四市新建商品住房价格同比涨幅均超过8.5%,平均涨幅达到9.3%,青岛房价同比涨幅在11月终破10%大关。与10月相比,我省以上四市的房价平均涨幅又攀升了0.42个百分点。济宁11月新建商品住宅价格环比涨幅从上月居榜单首位的1.3%回落至0.3%,其他三市环比涨幅变化较稳定。
从统计数据中可以看出,山东省纳入统计的济南、青岛、烟台、济宁四市新建商品住房价格均处于上涨状态,同比涨幅均在8%之上,其中,青岛领涨四市,涨幅达到10.4%; 济南涨幅次之,为9.3%,在全国70个大中城市中处于中上游水平;济宁和烟台涨幅分别为9.0%和8.5%。
山东四个城市的房价同比涨幅虽然继续略有扩大,但从近几个月的同比涨幅比较分析看,涨幅扩大的势头明显减缓。初步测算,10月份山东四市新建商品住宅价格同比平均涨幅比9月份扩大了0.98个百分点,11月份比10月份扩大了0.43个百分点,呈现逐月缩小态势。
环比来看,山东四市房价环比涨幅整体收窄。四市房价环比平均涨幅从前一月的0.75%降至0.5%。具体来看,济宁、烟台两市涨幅呈减缓趋势。其中济宁环比涨幅为0.3%,较10月下降1个百分点; 烟台环比增长0.6%,涨幅较之前月份下降0.1个百分点。不过,济南的环比涨幅在11月得以反弹,达到0.6%,扭转了之前的减缓趋势。此外,青岛环比涨幅继续保持在0.5%的水平。
国家统计局城市司高级统计师刘建伟分析,部分城市房价涨幅收窄的原因,主要是前期房价上涨较快城市进一步加大了房地产市场调控力度,提高了二套房交易成本,增加了保障性住房供应。特别是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有助于稳定市场预期,市场交易有所降温。
记者注意到,济南房价已持续上涨17个月,房地产业内人士预计,根据目前济南房产市场的情况,今年最后一个月省城房价仍会维持连涨局面。
此外,在省内新房市场涨幅不断攀升的同时,二手房市场的价格波动也不淡定,被统计的省内四座城市中,济南同比上涨3.9%,较10月提高0.4个百分点,烟台涨幅为5.4%,与前一个月相比增加0.8%;济宁和青岛变化幅度相对较小,济宁涨幅为3.0%,青岛涨幅为3.1%,均比前一月增加0.2个百分点。相对而言,二手房环比价格变化幅度较小。(张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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