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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平土地入股引关注 专家:集体经济并非走投无路


来源:中新网

据华中师范大学中国农村研究院黄振华博士介绍说,“东平崛起”就是利用土地股份合作社新形式,来推进农村集体经济的有效实现。农业部农村经济体制与经营管理司司长张红宇表示,山东东平这样一个粮食主产区、农业区,产权制度改革以及土地股份合作搞得有声有色。

原标题:专家指山东“东平样本”破农村集体经济诸多难题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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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中新网

中新网武汉9月30日电(记者 艾启平)  针对有学者认为集体经济发展已“走投无路”,近日在山东省泰安市东平县召开的“土地股份合作与集体经济有效实现形式高端论坛”上,与会的该研究领域知名专家、学者表示,在中国,集体经济并不是走投无路,更不是毫无价值,关键在于要有有效的实现形式。

此次论坛由农村改革发展协同创新中心、华中师范大学中国农村研究院主办。来自农业部农村经济体制与经营管理司、民政部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司、山东省相关主管部门负责人,以及中国社会科学院、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中共中央党校、浙江大学等高校、科研单位40余名集体经济研究领域知名专家、学者与会。

现实倒逼出“东平样本”

东平县位于鲁西南。作为农业大县,其工业反哺农业能力极为有限,最大资源莫过于土地资源。但近年来,东平土地资源并未成为农民致富的有效途径。当时,东平县农村流传这样一个说法,“辛苦流汗一老年,算下成本多少钱,化肥柴油又不贱,土地不转不合算”。对此,东平县委、县政府开始从土地上找法子。

农民怎么参与市场经济、分享市场经济成果?现实倒逼出了探索集体经济有效实现形式的“东平样本”。近年来,该县通过深化土地产权制度改革,引导农民带地入股,发展土地股份合作社,促进了农民和村集体的增收。2013年一年多的时间,东平县土地股份合作社已发展到45家,入社农户6880户,涉及土地36863亩。

2013年,在华中师范大学中国农村研究院与东平县的合作下,东平县成立了山东省首家经工商注册的县级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有限公司。该校中国农村研究院提出,根据不同村庄的不同条件发展不同形式的集体经济。在东平试点土地股份合作社过程中,每个乡镇分别选择5个村作为试点,形成不同发展特色。

据华中师范大学中国农村研究院黄振华博士介绍说,“东平崛起”就是利用土地股份合作社新形式,来推进农村集体经济的有效实现。其主要内容是:土地确权入股,市场化运营,民主化管理,农民平等受益。此外,东平土地股份合作特点是:土地为本,产权发展,自愿互利,开放市场,分配公平,治理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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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得格]

标签:农村集体经济 农村发展 农村经济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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