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无名尸”困局:殡葬细则难产 存放最久达14年
2014年08月04日 08:23
来源:舜网-济南时报
冷藏费,加上人工、运输费等,无人认领尸体每年产生高额费用。据了解,殡葬细则草案针对“无名尸”殡葬费用、超过一定的保管期限该如何强制火化等问题提出了解决方案。延伸阅读尸体强制火化最重要应有法律保障 针对无人认领的尸体,全国多地以政府文件的形式陆续出台了相关规定。
原因调查
难产的殡葬细则到底卡在哪?
无人认领尸体仍制造着资源和资金浪费等问题,该类尸体的处理始终没有依据,最终都要归结于迟迟未颁发的“无名尸”殡葬细则。该细则到底制定到哪一步了?迟迟无法颁布实施的原因是什么?
近日,记者首先采访了市民政局社会事务处。相关负责人介绍,2013年全市确实组织过一个针对“无名尸”的会议,“当时是由公安部门牵头,可能拿了一个初步的意见。市政府分管秘书长牵头民政、公安、财政等6个部门开了一个协调会,就文件征求了意见,文件修改完了以后,不知道什么原因,这个事情就沉积下来了,具体哪个环节出问题了,怎么回事,我们也不太清楚”。
该细则的初步方案应该是有了?记者询问。该负责人介绍,应该是有了,肯定是在2013年年底之前。“文件是否还不成熟,表述上是否还存在问题?或者是哪些章节和部门职责没有很好的匹配上,与其他法有什么抵触,都有可能造成这个文件最后出台不了。”该负责人表示,对于谁牵头制定该细则一事,国家有一个文件,上面标明是公安部门牵头。由于文件尚处于草稿,详细内容不便透露。
该细则至今为何未制定完成?该负责人表示,文件卡在哪里,出了什么问题,最好还是询问公安部门。
经询问济南市公安局多部门,对于牵头一事,各部门均不能明确是否由公安牵头制定“无名尸”的殡葬细则。对于细则制定进度,只表示目前仍在制定中。延伸阅读尸体强制火化最重要应有法律保障
针对无人认领的尸体,全国多地以政府文件的形式陆续出台了相关规定。
《河南省殡葬管理办法》规定,非正常死亡者的遗体火化,凭死亡所在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具的死亡证明。还规定,运至殡仪馆的遗体应在七日内火化。丧尸承办人逾期未办理的,殡仪馆报主管民政部门批准,并报公安机关备案后,可以火化遗体。广州市政府10年前颁布实施的《无人认领尸体处理办法》,规定无人认领尸体由民政部门在本单位公众服务网和殡仪馆公告栏进行公告,自公告之日60天内仍无人认领的,殡仪馆可以对尸体进行处理。
不少殡仪馆认为,即便按照相关规定对尸体强制火化,也容易引起死者家属的诉讼。专家学者认为,政府规范性文件的约束力不高,致使无人认领尸体无法从根本上解决。对此,应设置强制火化的法定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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