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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帮助解决城市保洁员住房问题 租房政府月补200元


来源:济南时报

原标题:济南出新规帮城市保洁员解决住房问题 保洁员租房政府月补200元 近日,市政府办公厅印发《济南市解决城市保洁员居住问题暂行办法》,其中明确提出,每户城市保洁员住房建筑面积不低于30m2;居住集

原标题:济南出新规帮城市保洁员解决住房问题 保洁员租房政府月补200元

近日,市政府办公厅印发《济南市解决城市保洁员居住问题暂行办法》,其中明确提出,每户城市保洁员住房建筑面积不低于30m2;居住集体宿舍的,人均使用面积不低于5m2。城市保洁员租住社会住房,享受每人200元/月房屋租赁补贴;城市保洁员申请公租房,租金按公租房租金标准的50%缴纳(保洁员缴纳30%,用人单位缴纳20%)。

据了解,《济南市解决城市保洁员居住问题暂行办法》将于7月1日起正式施行。我市明确,该暂行办法适用于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历城区、长清区、高新区由城管部门管理的,具体从事城市道路保洁、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城市环卫设施管理维护的有合约关系的在岗工作人员(简称城市保洁员)。

在该暂行办法中,济南提出,解决城市保洁员居住问题的标准为:每户城市保洁员住房建筑面积不低于30m2;居住集体宿舍的,人均使用面积不低于5m2。而且,我市还明确,城市保洁员居住问题可通过租赁政府集中建设的公租房、租赁社会住房、建设保洁员公寓等方式解决,由财政给予一定补贴。

具体的补贴方式是什么?该暂行条例中明确,城市保洁员申请公租房,应按我市公租房保障标准有关规定执行。其中,租金(不包括水、电、物业管理等费用)按照公租房租金标准的50%缴纳(保洁员缴纳30%,用人单位缴纳20%),剩余部分予以免收。免收部分作为市级财政补贴,从应收取的公租房租金中给予对应减免。

不仅如此,城市保洁员如果租住社会住房,可享受每人200元/月的房屋租赁补贴,费用由市、区两级财政按4:6的比例分担。租赁社会住房建筑面积一般不少于14m2/人。城市保洁员领取租住社会住房补贴,得持有房屋租赁合同和租赁房屋所在地居委会出具的租赁证明,自区城管部门审核通过之日起按月兑现。各区城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补贴发放工作。

另外,解除合约关系的城市保洁员,租赁公租房的,按市有关规定执行;租赁社会住房的,自解除合约当月起不再享受租住社会住房补贴;居住保洁员公寓的,解除合约1个月内退出。 (记者赵云龙)相关新闻

保洁员公寓可纳入公租房建设

济南还明确,建设城市保洁员公寓应按相关规定申报,符合规定的,纳入我市公租房建设、统计范围,享受相关优惠政策。按照“以区为主、区投市补”的原则,城市保洁员公寓由各区政府负责建设,建设资金由区级财政统筹解决,市级财政给予一定补贴。另外,城市保洁员公寓建成后的运行管理费用由各区政府承担。

在解决城市保洁员居住问题时,我市还给多个部门立下“军令状”:市规划部门负责城市保洁员公寓建设规划选址;市国土资源部门负责城市保洁员公寓建设用地供应;市建设主管部门负责保洁员公寓工程建设监管;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负责城市保洁员申请公租房的核准和分配;市财政部门负责筹措相关资金。 (记者 赵云龙)

记者手记

请用内心的敬意,善待他们

4月7日,本报“济南良心”栏目报道了一环卫工因劝阻扔垃圾被骂10分钟,另一环卫工被撞而车辆逃逸一事,引起关注。该事件发生仅一月,又出现环卫工受伤事件。为什么受伤的总是环卫工?

环卫部门对此也颇为无奈,能做的都做了,上岗前的培训、购买保险……但各种保护措施似乎还不够。环卫部门相关人士坦言,近些年,环卫工工资、住宿等都在不断改善,但环卫工这个群体整体仍然比较弱势,得不到基本的尊重和理解,甚至成为部分人撒泼的对象,着实让人气愤。

气愤之余,我们是不是也应反思,自己是不是给予了环卫工足够的尊重。不仅是面上的敷衍,而是一种发自内心的尊敬和理解,理解他们的艰辛不易、默默奉献和自强隐忍。所以,请用内心的敬意,善待每一位环卫工。 (记者 黄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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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尤丽娜]

标签:住房 问题 济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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