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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鲁证券零售副总被警方带走 牵券商私募合作灰幕


来源:证券市场周刊

本刊记者获得的资料显示,在齐鲁证券《大私募机构合作备忘录》中记录,有节1号、2号产品,部分是由齐鲁证券威海分公司威海东城路营业部募集销售的。2014年3月12日,王健与齐鲁证券的钟金龙、韩亭德、迟法泉和顾捷等,就双方合作的产品相关事宜再次开会进行讨论。

原标题:齐鲁证券零售副总被警方带走 牵出券商私募合作灰幕

2014年4月25日12点09分,从昆明开往上海南站的K182列车缓缓进站。随后,下车后的彭晨在站内见到了前妻徐敏,两人简单交流后彭晨旋即被上海警方以协助办案为名带走。

现年42岁的彭晨此前为齐鲁证券员工,毕业于上海财经大学,14年金融从业经验,曾供职于外企、银行和证券公司。自2014年年初向齐鲁证券提出辞呈后,他怎么也没想到自己会因任职期间经手的产品,而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身陷囹圄。

4月22日晚上9点多,上海警方出现在徐敏的家里,问她是否能联系得上彭晨,徐敏回答:“可以,彭晨好像因刚离完婚去昆明散心了。”上海警方让徐敏拨通了彭晨的电话,上海警方跟彭晨通话称:“有相关案件的事情,需要你配合调查,什么时候能回来?”彭晨说:“我一定积极配合调查,并尽快订火车票回上海。”25日,彭晨到达上海南站后即被警方带走。

4月26日,徐敏收到了山东银山公安局经侦大队的来电称,彭晨因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拘留,让徐敏尽快联系律师。

彭晨在回上海的火车上,接受了《证券市场周刊》记者的独家采访。彭晨告诉记者,在齐鲁证券工作期间同上海首善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下称“首善财富”)和上海银善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下称“银善投资”)合作理财业务。

目前,由于警方刚介入调查,尚无法确认彭晨具体涉案缘由及金额。但彭晨此前在与《证券市场周刊》记者联系过程中曾提及同首善财富和银善投资合作的产品总计金额高达8.7亿元,其中齐鲁证券客户资金高达2亿元,现在出现了理财产品不能兑付的麻烦。

彭晨表示,4月24日是有节1号、2号两个产品的兑付日,并称,“我不能不在,否则就要背黑锅,因此我要积极配合警方回到上海。”彭晨向记者表示,齐鲁证券同上海两家公司的理财产品出现兑付问题,有人要让自己背黑锅。记者试图同彭晨见面,但他一下火车就被警方带走。《证券市场周刊》通过大量的材料还原了这一离奇大案。

与历史上的中富证券、天一证券等证券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不同的是,前者多是以委托理财名义涉案,而彭晨则可能是因为私募基金借道证券公司通道而涉案。

北京中兆律师事务所主任李江律师和袁军律师对《证券市场周刊》称,近年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等非法集资案件在频频发生的同时,呈现出的一个新动向就是,非法集资不断向新行业、新领域延伸。比如,私募股权投资等融资性机构可能出现因违法经营而涉嫌非法集资。彭晨案无疑就是现阶段的一个典型案例,这种新动向的出现使得非法集资类案件的认定更加难以把握。

手续不全已销售

多次协商完善手续

4月23日凌晨,《证券市场周刊》记者收到了彭晨发来的微信,此时的彭晨已经身在K182列车上,记者在与彭晨语音通话时,可以听到火车上嘈杂的声音。

随着彭晨的描述,整个事件徐徐拉开了大幕。

2012年5月2日,彭晨入职齐鲁证券零售业务部,职位是副总经理,主要负责财富管理部的创新业务,其岗位职责是:负责公司高端客户的财富管理业务管理、支持与拓展,同时分管支持中心、IB业务、投资顾问管理和金融产品管理。该部门总经理钟金龙与常务副总经理韩亭德是其上级领导。

彭晨在齐鲁证券任职期间,牵头发起的私募产品中,有节1号和有节2号已于2014年4月24日到期。其中,有节1号总产品规模为7877万元,齐鲁证券客户募集规模2000万元;有节2号总产品规模为7739万元,齐鲁证券客户募集规模2698万元。

无论是跟首善财富还是银善投资合作,彭晨一直都与一个叫王健的人进行直接接洽。彭晨在接受本刊采访时对记者称:“齐鲁证券与王健的合作一直没有签协议,都是由王健口头承诺给齐鲁证券并确保有限合伙人的这个优先收益。而且齐鲁证券只做一只产品中部分销售,其他部分的资金由王健销售给其他券商或由银行的资金池提供。2013年1月到5月,齐鲁证券一共销售了约2亿元,王健那边也提供了一些,资金池一共是8.7亿元。”

记者从齐鲁证券内部另一位知情人士处了解到,彭晨同王健的合作从2012年10月就开始了,当时王健还在首善财富做副总裁,发行了系列的首善财富产品,产品直到2013年2月销售完毕。当时发生了华夏银行理财案,监管机构开始规范金融机构销售理财产品,首善财富系列产品的成立期一直到2013年5月后才陆续成立。产品在未成立之前的收益结算问题一直成为合作双方争论的焦点。

齐鲁证券同首善财富系列产品中有节1、2号产品成为争论的典型代表,齐鲁证券与投顾在一年的时间内多次开会讨论了相关问题。

根据2013年5月24日的会议纪要显示,参会人员有韩亭德、彭晨、周峰、段少波、迟法泉及王健。其中,周峰为彭晨的下属,迟法泉为齐鲁证券威海分公司威海东城路营业部总经理。

这是次会议讨论的内容是进一步完善首善财富系列产品手续及齐鲁证券威海分公司代销首善财富产品退出方案。经会议讨论一致同意,在规定的时间内首善财富提供产品出资证明、产品份额性质以及产品如期兑付的承诺和保证措施。

会议还要求,首善财富负责将此前与齐鲁证券合作销售的产品华宸未来-远航1号、长安基金-首善铃钰1号、长安基金-有节1-3号、工银瑞信睿尊-首善多策略1号的资金证明在5个工作日提供给齐鲁证券,包括但不限于有限合伙企业汇款回单,银行收款(对账)单,基金公司出具的包括有限合伙人明细的产品认购证明书。其次,首善财富负责取得有限合伙人持有产品份额性质的证明,并提供给齐鲁证券。再次,首善财富系列产品以有限合伙企业成立为准,成立日作为付息日,首善财富保证按期兑付,并提供承诺及保证措施。最后,由首善财富负责威海分公司供销产品的退出,保证10个工作日内本金及应付利息到位。

2013年7月1日,彭晨、周峰、段少波、迟法泉及王健再次开会讨论进一步完善首善财富系列产品手续等。经过讨论一致同意,由首善财富负责提供远航1号、首善玲钰1号、有节1-3号、节节高1号、首善多策略1号的书面证明。首善财富保证产品按期兑付本金及收益,并提供书面承诺及保证措施。鉴于首善财富承诺履行上述事项,威海分公司不再要求退出上述产品。

本刊记者获得的资料显示,在齐鲁证券《大私募机构合作备忘录》中记录,有节1号、2号产品,部分是由齐鲁证券威海分公司威海东城路营业部募集销售的。

此备忘录中还写明,王健以有限合伙企业的名义出具客户出资证明,直接寄往齐鲁证券威海分公司,明确产品的起息日等;由于产品成立时间较晚,威海分公司提出补偿要求,王健同意按照年化6%补偿延期利息。根据多次会议的协商结果与执行情况,威海分公司与王健约定对威海客户按季支付利息:一季度按期支付利息;在银行冻结私募机构保证金的情况下,王健垫付威海二季度应付利息。

在齐鲁证券同首善财富合作期间,一直出任首善财富副总裁的王健突然同公司老板分道扬镳,王健自己成立银善投资。王健在此后同齐鲁证券打交道的过程中,均以银善投资总裁的身份出现,不过针对遗留的首善财富系列产品问题,还是由王健同彭晨进行对接。

2013年11月22日,银善投资给齐鲁证券等多家公司发出《工作联络函》,函中称,“要求所有已在基金公司、信托公司、券商资管托管的集合类账户,以证监会或银监部门备案的法定托管清算日为准,进行合法清算,严禁私下提前置换变相清算,严禁续发集合产品承接等变相提前清算,立即清算所有未在托管行实行资金托管的非法集合类账户,已经出现的群体上访事件要立即平息处理,严防继续出现群体上访等恶性事件的发生。”

接到此工作函后,齐鲁证券威海东城路营业部于2013年11月25日对《工作联络函》进行反馈,“经与银行渠道和部分客户沟通后,客户倍感紧张和不安,特别是2012年华夏银行事件和近期网上国泰君安证券公司事件,让客户更加担忧我们的产品,该两款有限合伙产品成立以后,虽然转入基金专户时间滞后,但销售时多方、多次沟通后的口径是按有限合伙产品成立日期为准。现产品将要到期,客户强烈要求按照当初约定清算,从技术上讲基金专户也是可以提前终止的。”

威海东城路营业部的函中称,“作为总部发行的产品,客户一直觉得手续不完善,看不到齐鲁证券官方的产品情况,之前针对客户不断的质疑,营业部也多次反馈总部要求完善产品手续,加强风控,希望能得到相关产品的手续资料。”

银行方面及客户咨询多家基金公司,基金专户是可以提前终止的。例如,2012年威海东城路证券营业部发行的国联安基金专户优先级,由于产品跌破预警线,产品运作半年就提前终止清算。客户认购产品是优先级的,保本保收益,如果跌破预警平仓线就必须提前终止,而不是函中所说的要以证监会备案的法定托管清算日为准。

威海东城路营业部的函件中最后称,“从目前情况看,客户认为该《工作联络函》是借用昌九生化股票大跌的相关风险提示,与我部产品毫无关系,客户不接受产品延期。一年来营业部倍感煎熬,也尽了最大努力的沟通,安抚客户。希望领导百忙之中抽出时间来处理,解决产品按时兑付问题,化解危机。如有问题,希望总部能成立重大事件应急处理小组,确保平稳,妥善解决问题。”

2013年11月26日,银善投资回函给齐鲁证券公司的各位领导称,基于威海分公司提出的相关问题,回应如下:

首先,基金专户产品提前终止必须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A.产品跌破预警平仓线;B.投顾及劣后不同意追加亏损资金;C.多于51%的认购份额同意。我们目前所有产品均不满足上述并行条件,因此不具备提前清算的条件。

其次,在齐鲁证券系列化产品合作过程中,银善投资与威海分公司进行了充分的沟通与磨合。应威海分公司的单独需求,银善投资正常按季度支付了与威海分公司合作的所有优先级产品的约定收益。银善投资与齐鲁证券相关领导钟金龙、韩亭德、段少波、彭晨、迟法泉等进行了多次交流,根据威海分公司的第一次和第二次会议纪要精神,积极配合齐鲁证券相关领导的要求, 对产品的结构性质、资金安全和风险控制做了充分说明和执行。最终威海分公司亲自确认保留该系列产品。

据此,银善投资希望威海分公司以诚信求实的态度,积极履行第二份会议纪要中达成的约定,做好客户安抚工作,配合各方合作金融机构,确保产品按照正常程序顺利清算。

因齐鲁证券威海分公司客户的闹事,最后闹到了总部。为了平息此次事件,王健最终还是完成与齐鲁证券合作的另一产品的3500万元的兑付。但此事为王健和齐鲁证券在2014年的合作埋下了一颗炸弹。而这次兑付风波也是彭晨所称的所有矛盾爆发的导火索。

认购超过报备

到底该谁来兑付

2014年1月9日,齐鲁证券与首善财富召开济南、上海视频会议,参会人有王健、钟金龙、韩亭德、刘洪松、彭晨、顾捷等人。这是彭晨在齐鲁证券参加的最后一次工作会议。

这次会议由钟金龙主持。围绕齐鲁证券与首善财富战略合作的推进以及瑞显1号、2号的产品尽调,评估送审,系统部署测试,相关费用落实等事项,钟金龙做出了指示。

1月12日,首善财富副总裁彭祥云在这份会议纪要中写下,“2014年1月8日与钟总电话沟通得到钟总确认,首善财富及相关平台所有产品由齐鲁证券零售业务总部分管领导牵头解决。”

1月14日,彭晨写给齐鲁证券领导的休假信中称,“自2012年10月在韩总的指引下和威海分公司和威海东路营业部进行试点产品合作开始,一转眼已一年有余,在2013年全年本人分管的产品发展部完成公司下达的10亿元私募产品规模指标,完成零售业务总部下达的20亿元产品指标,这都要感谢各部门的大力支持,也要感谢钟总、韩总的领导。2013年我部牵头发起产品规模近11亿元。元其中结构化产品规模共8.7亿元,各位领导所在分支机构销售超1.53亿元,尤其工银瑞信首善多策略产品在短短一周时间内完成募集5700万元,这要感谢钟总和韩总的支持,并制定了较好的激励政策。”一个月后,彭晨正式提出辞职,但一直未获批准。

2月27日,王健再次发函给齐鲁证券各位领导称:银善投资与齐鲁证券合作的相关产品目前已陆续进入收官阶段。我们于本周一(2月24日)惊悉彭总已向公司提请辞职,在此背景下,我们希望尽可能降低彭总离职带来的影响,在彭总离职期间,银善投资希望能与齐鲁证券各位领导,钟总、韩总、顾总等随时保持良好的互动沟通,继续推进双方合作。

2014年3月12日,王健与齐鲁证券的钟金龙、韩亭德、迟法泉和顾捷等,就双方合作的产品相关事宜再次开会进行讨论。

本刊记者获得的此次会议录音显示,王健称,“现在我们从法律上来说,律师也在,玲钰1号,有节1号、2号、3号,全部移交给首善了,包括合伙企业的变更,协议都已经签完了,现在就是合伙企业的变更。”

王健还称,“因为是首善一直都不同意去签这个投顾协议,首善很明显,我(首善)做了赚了我(首善)就变更了我就签了,做了不赚就不签了,亏了我(首善)就给你(银善王健)。”

那么王健为何要把自己所做的产品交给首善呢?到期未兑付的有节1号、2号的投顾到底是谁呢?

根据记者获取的资料显示,长安有节2号分级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初始销售期间2013年4月12日至2013年4月22日,资产管理人是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资产托管人为广发银行,计划认购总金额7739.37万元,客户人数52人,单一客户最低认购金额101万元,最高认购金额1100万元。于2013年4月26日在中国证监会基金监管部备案登记,备案登记编号:B000972。

上海银善投资于2013年5月29日提供的《长安有节2号认购金额对账确认书》中,认购人共计90人,全部为自然人,认购金额多数为10万元、20万元,认购金额总计2698万元。上海银善投资备注称,实际长安基金收款金额为2700万元整。金额与银行划款凭证及长安基金收款收据符合一致。

有节2号的认购人超出了报备的52人,实际认购人为90人。有节2号的投资顾问上海银善给齐鲁证券发了《认购金额对账确认书》,那么有节2号又是怎么跟首善财富扯上关系了呢?王健为何说有节2号的兑付应该由首善财富来完成呢?

录音显示,齐鲁证券与王健在2013年合作的几只产品是由彭祥云牵线搭桥的,但在2013年年底,与王健合作的产品到期兑付,因威海客户闹事,王健称,“迫于无奈,为了解决那3500万元产品的兑付,首善财富提出的条件不管是合理不合理,我必须去服从。”最后由首善财富拿出3500万元兑付了王健到期的产品,齐鲁证券解决了当时兑付的危机。王健称,“首善愿意出这3500万元,是我要把与齐鲁证券合作的这4只产品要交给首善做。”

录音中,王健称,“我先是把银善的投顾作废了以后,首善才把那3500万拿出来,首善它也耍我,我把合同变更了,就是不签新的投顾协议。后来我也告诉它(首善),如果首善不签的话,首善垫付的3500万元就没了,3500万元的资金在我这儿,(首善)要钱要到我这里来拿。”

4月24日,彭晨收到了转发来的一条信息,“彭记错了,首善多策略今天到期,王健不肯兑付,正式违约。另外首善下周一起诉王健,还未最后确定罪名。” 彭晨对记者称,“到期的是有节1号、2号两个产品的兑付,我不能不在,否则就要背黑锅,因此我要积极配合警方回到上海。”

从这些对话中我们不难看出,4月24日有节产品到期时,王健拒绝兑付,因为在他看来首善才是兑付这些产品的投顾。但至于王健是否真的在银行作废了原有的投顾协议,而首善最终是否签了新的投顾协议,截至发稿记者还没有拿到确切的资料。到期的产品应该由谁来兑付呢?下一步还应该由警方调查后来揭开谜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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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逯延津]

标签:齐鲁证券 私募股权投资 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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