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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专项打击医托医闹 医院里摆花圈或将被追刑责


来源:山东商报

记者昨日从省卫计委获悉,自今年2月起,我省将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为期1年的维护医疗秩序打击涉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我省要求,年底二级以上医院全部设立警务室,严禁在医院摆花圈设灵堂。

原标题:医院里摆花圈设灵堂 或将被追刑责

商报济南消息(记者 郑心茹)记者昨日从省卫计委获悉,自今年2月起,我省将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为期1年的维护医疗秩序打击涉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我省要求,年底二级以上医院全部设立警务室,严禁在医院摆花圈设灵堂。

昨日山东省创建平安医院暨维护医疗秩序打击涉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推进会上,山东省卫计委相关负责人表示,2014年专项行动要以平安医院创建为载体,对暴力伤医案件“零容忍”。力争年底在二级以上医院全部设立警务室,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制度覆盖100%的县级行政区域,医疗责任风险分担机制覆盖三级医院和有条件的二级医院。

对在医院内打横幅、摆设花圈、设灵堂、违规停尸,驱赶其他就医人员等扰乱正常医疗秩序的行为,或者聚众打砸和围堵医疗机构,侮辱、威胁医务人员、非法限制医务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人身自由等,致使医疗机构诊疗活动无法进行、侵害人民群众合法就医权益的,公安机关将立即采取果断措施予以制止。恢复正常医疗秩序后,患方代表不超过5人与医方进行沟通及调解。

对专门捏造、寻找、介入他人医患矛盾,故意扩大事态,寻衅滋事,向医务人员、医疗机构敲诈勒索的职业“医闹”分子,公安机关将予以严厉打击,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此外“医托”、“号贩子”也在重点打击范围之列。

对于公立医疗机构就医患纠纷与患方自行和解的经济补偿,赔偿最高限额不得超过1万元。索赔金额在1万元至15万元的,应选择调解或诉讼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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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延亭]

标签:医托 医闹 刑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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