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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即将全面开展第三次经济普查 上门登记


来源:山东商报

2014年1月至3月,山东省将全面开展第三次经济普查登记工作。各级经济普查办公室和普查人员对普查对象提供的经济普查信息负有保密义务,承担保密责任,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外提供、泄露。

原标题:山东即将全面开展第三次经济普查 将上门登记

2014年1月至3月,山东省将全面开展第三次经济普查登记工作。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13年12月31日,普查时期资料为2013年年度资料。

此次普查对象是山东行政区域内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个体经营户。普查内容包括单位基本属性、组织结构情况、从业人员及工资总额、财务状况、生产经营情况、能源和水消费情况、科技情况和信息化情况等。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13年12月31日,普查时期资料为2013年年度资料。普查数据采集和登记工作从2014年1月1日开始至3月31日结束。

各级经济普查办公室和普查人员对普查对象提供的经济普查信息负有保密义务,承担保密责任,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外提供、泄露。普查中获得的普查对象资料,严格限定用于经济普查目的,不作为任何单位对普查对象实施处罚的依据。普查中如有违反统计法律法规行为,请向山东省第三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举报。举报电话:0531-86129480。(杨芳)(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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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逯延津]

标签:普查对象 标准时点 保密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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