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冠华历山吉第违规售房:买不成房认筹金不退
2013年11月11日 08:03
来源:济南日报 作者:刘媛媛
10月,唐先生交了1万元冠华历山吉第项目认筹金,近期他得知,自己不具备购房条件,但认筹金清退成难题。孙先生称,交纳认筹款并选房后,业主与开发商签订了认购协议,协议中有该认筹金“自动转为本次购房定金”的字样。
原标题:冠华历山吉第项目违规认筹
本报11月10日讯(记者 刘媛媛) 10月,唐先生交了1万元冠华历山吉第项目认筹金,近期他得知,自己不具备购房条件,但认筹金清退成难题。买房、退款均陷难题的多位业主,多方联系开发商济南冠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冠华建设”)负责人未果,此问题陷入僵局。
为啥扣我的认筹金?
业主无奈
业主唐先生称,其于10月认筹冠华历山吉第12号楼,交纳1万元认筹金。开发商冠华建设并未与业主签订协议,“仅有一张卡片,其上有认筹1万抵房款2万的字样”。开盘时发现,同时认筹的3号、7号、9号、12号楼,仅12号楼有房屋预售许可证。后期唐先生咨询法律界人士得知,认筹是违规行为,“冠华建设这样卖房靠谱吗?”
唐先生选房后,签订认购协议,但购房资料审核时发现,自己社保并未连续缴纳满12个月,未达到购房资格要求。“之前交的认筹金,摇身一变成了意向金,即开发商所谓的定金,他们就不给退了。”唐先生称,“房子买不成,开发商为何扣钱?”
因未达到购房资格,唐先生接到开发商通知称,可交2.3万元,由开发商为业主操作购房资料。“有一批业主已同意交款,但开发商变相抬高了房屋售价,这合理吗?”唐先生称。
认筹金实为意向金,尚无清退政策。
商家解释
冠华历山吉第项目销售人员孙先生称,11月2日开盘后,15到30个工作日内,业主可携带会员卡及收据前往售楼处,统一退认筹金。当记者问起未开盘即认筹是否违规时,孙先生改口称,此认筹金实为意向金,后又转为协议中所谓的定金。
孙先生称,交纳认筹款并选房后,业主与开发商签订了认购协议,协议中有该认筹金“自动转为本次购房定金”的字样。业主无法买房,此定金并非绝不能退,但当前并未出台清退政策,不确定何时能退。孙先生还称,“不可能有多交2.3万元的事,交了也办不了(使业主达到购房条件)。”同时,孙先生拒绝透露相关负责人联系方式。
律师说法
认筹已被明令禁止
大正泰和律师事务所律师姜海如介绍,根据我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完善商品住房预售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认筹被明令禁止。认筹是在楼盘未达到预售条件时,提前募集资金。购房合同条款未达成一致,提前交款,对购房无帮助,平添购房风险,且为开发商增加资金保有量。
相关新闻:
网罗天下
频道推荐
智能推荐
图片新闻
视频
-
滕醉汉医院耍酒疯 对医生大打出手
播放数:1133929
-
西汉海昏侯墓出土大量竹简木牍 填史料空缺
播放数:4135875
-
电话诈骗44万 运营商被判赔偿
播放数:2845975
-
被击落战机残骸画面首度公布
播放数:5357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