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轻微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办法 4月1日起正式实施
2014年03月27日 09:04
来源:齐鲁网
济南:轻微交通事故交警、保险将不再出现场 齐鲁网 济南3月26日讯(记者 李淼扈枫)26日,齐鲁网记者了解到,《济南市机动车轻微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实施办法》将于4月1日起正式实施,轻微交通事故交警
济南:轻微交通事故交警、保险将不再出现场
齐鲁网 济南3月26日讯(记者 李淼扈枫)26日,齐鲁网记者了解到,《济南市机动车轻微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实施办法》将于4月1日起正式实施,轻微交通事故交警、保险将不再出现场,轻微交通事故不快处将受罚。
2013年市区适用快处快赔处理交通事故58203起
近年来,随着济南市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全市机动车和驾驶人数量增长迅速,截至2013年底,全市机动车保有量超过了140万辆,机动车驾驶人超过160万人,仅2013年机动车增加19.5万辆,驾驶人增加17.3万人,人、车、路矛盾日益突出,主城区交通压力日益增大,由交通事故引发的道路拥堵问题愈发严重。
据交警部门统计,在市区中造成交通拥堵的因素中有50%以上是道路交通事故,在这些交通事故中又有80%以上是轻微道路交通事故。自2008年5月11日实施轻微交通事故快处快赔工作以来,联合保险部门先后建成3处保险理赔服务大厅和30处保险理赔服务点,累计处理案件25万余起。
据统计2013年,市区适用快处快赔处理交通事故58203起,占总接警量的52%,特别是自3月27日推行网格化保险理赔服务点以来,快处快赔率环比提高了9.9%,更加方便了当事人,削减了当事人处理轻微道路交通事故往返增加的交通流量,减轻了交通压力,缓解了交通拥堵。
《济南市机动车轻微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实施办法》4月1日起正式实施
为进一步简化我市交通事故快处快赔工作,缓解因交通事故造成的交通拥堵,提高道路通行效率,日前济南市公安局与济南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反复研究和探讨,共同制定了《济南市机动车轻微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实施办法》,这是济南市交通管理部门和保险行业全力推进轻微交通事故快出快赔工作的有一项重大举措。该《实施办法》将于4月1日起正式实施。
《济南市机动车轻微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实施办法》是根据《山东省机动车轻微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办法(试行)》(鲁公通〔2013〕359号)等有关规定制定,主要是对济南市一定范围和时间段内符合快处快赔规定的交通事故(单车车物损失在5000元以下),保险公司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不再到事故现场进行勘查,当事人撤离现场后,自行协商或约定在2个工作日内共同到就近的“快处快赔拆检定损中心”(“快处快赔服务点”)办理理赔手续,或按照保险公司指定地点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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