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调整 买商品房须留意
2014年01月09日 13:04
来源:德州新闻网 作者:潘晓泉
日前,记者从山东省德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获悉,为进一步规范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核条件,今年起对现有提取政策进行调整。其中,离退休人员的提取要件为提供以下材料之一的原件并提交复印件:1.离退休审批表;2.退休证(提供本人及代办人身份证原件,提交复印件)。
原标题:德州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调整 买商品房须留意
日前,记者从山东省德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获悉,为进一步规范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核条件,今年起对现有提取政策进行调整。
其中,离退休人员的提取要件为提供以下材料之一的原件并提交复印件:1.离退休审批表;2.退休证(提供本人及代办人身份证原件,提交复印件)。提取时限为确定单位已对其封存,审核后即时销户提取。不能提供以上要件的,可根据其身份证或系统记载的身份证号,达到国家法定离退休年龄、单位封存后提取。
死亡人员公积金提取要件为提供以下材料之一的原件并提交复印件:1.死亡证明;2.火化证;3.户口注销证明(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提交复印件)。提取时限为确定单位已对其封存,审核后即时销户提取,将资金划转至单位账户;无法将资金划转至单位账户的,可以划转至本人或配偶账户,也可根据单位证明、公证机关继承证明、司法机关判决划转至其他账户。
解除劳动合同关系人员的提取要件为提供以下材料之一的原件并提交复印件:1.解除劳动合同关系证明;2.劳动部门出具的下岗、失业证(提供提取人及代办人身份证原件、提交复印件)。提取时限为身份证反映的当地人员封存满12个月后销户提取,异地人员封存后即时销户提取。
判处刑罚人员的提取要件为:提供法院判决书,提交复印件(提供本人或代办人身份证原件、提交复印件)。提取时限为确定单位已对其封存,审核后即时销户提取。将资金划转至本人、配偶或单位账户;也可根据单位证明、公证部门证明或司法部门判决划转至其他账户。
购买自住商品房提取类别分为本地购房、直系亲属购房,提取要件为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并提交复印件:1.购房地房管部门备案(网签)购房合同;2.税务部门机打交款票据;3.提取人身份证(提取人在合同、票据不能体现的,需出具与购房人存在直系关系并共同居住的户口本或结婚证)。提取时限以购房地房管部门备案(网签)的购房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半年内的,即时办结;超过半年的,须报市中心审批,但提取时限不得超过购房日期,2012年12月31日之前的不再提取。
另外,调离和转移提取、非因公出境定居提取、购买二手自住住房提取、异地购房提取、异地购买二手房提取、翻建和建造自住住房提取、大修自住住房提取、偿还公积金贷款本息提取、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提取等提取要件和时限都有所调整,市民可拨打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电话进行咨询。 (潘晓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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