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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修订残疾人优惠政策 残疾儿童有望在家上学


来源:济南时报

让具备出行条件的残疾人都能够免费乘坐公交车,就是市残联和济南市公交总公司正在紧锣密鼓开展一项重要工作。《若干规定》明确了残保金征缴的强制执行主体,对未按照规定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用人单位,由财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缴纳。

原标题:不能到校就读 济南残疾少年儿童有望实现在家"上学"

在济南市历城区鲍山街道毛庄一户农家小院里,每周二、周五下午,小院里都会传来朗朗读书声,这个患脆骨病的"瓷娃娃"小雨(化名)从今年9月开始,正式成为了一名小学生,只是她没有一起读书的同伴,她拥有的是一个属于她自己和4名老师的课堂。对不能到校就读的残疾少年儿童采取送教上门、社区教育、网络教育等形式实施义务教育,是即将于2014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济南市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中的一项优惠政策,同时,此次修订《若干规定》还对残疾人康复、就业、文化体育、社会保障等方面做出了更多规定。

让更多残疾少年儿童圆上学梦

步行5分钟就到的学校,对于患有脆骨病的小雨来说却是无法到达的"远方".今年已经10岁的她,除了上过1年幼儿园之外,再没接受过学校教育。在历城区今年9月开展的"送教上门"活动,终于让小雨圆了上学梦。就在短短3个月间,这个一直被保护在家里、越来越内向的孩子,开始爱说爱笑起来,偶尔还会给爸爸妈妈放歌一曲,这让小雨妈妈特别开心。

在此之前,济南市对于身体有残疾但智力正常,又可以生活自理的孩子,会鼓励他们随班就读;对于智力存在残疾,但是生活可以自理的孩子,则会建议家长送至特教学校接受教育;至于智力正常但是无法入学的孩子,却一直没有很完备的对策。从今年6月开始,历城区残联和教育局开始联合开展走访辖区内重度残疾儿童的行动,在家长认可的情况下,从今年9月开始,为具备读书条件的6名残疾儿童送教上门。至此,历城区辖区内的残疾儿童基本都得到了妥善安排。

这个充满关爱的"小课堂"什么时候能够走进更多有求知欲的残疾少年儿童家中呢?《若干规定》明确规定,县(市、区)人民政府对不能到校就读的残疾少年儿童,应当采取送教上门、社区教育、网络教育等形式实施义务教育,并设立送教服务工作专项补贴。同时,加大对残疾学生和残疾人家庭学生的救助力度,对接受义务教育的残疾学生免收书本费、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残疾人家庭的学生免收教科书费,并给予寄宿生活费等费用补助;对公办特殊教育机构在校生免收书本费、住宿费、校服费,补助伙食费、交通费。

第一批免费乘车"爱心卡"最快年内发放

"让残疾人可以真正凭残疾人证享受国家、省、市规定的优惠待遇,为残疾人提供更为优惠和便利的生活。"市残联有关负责人说,这作为《若干规定》中的一个重要部分,从今年已经开始着手落实。

让具备出行条件的残疾人都能够免费乘坐公交车,就是市残联和济南市公交总公司正在紧锣密鼓开展一项重要工作。"儿子虽然智力上有残疾,但他还是挺喜欢到外面走走的,我平时就陪着他坐公交车四处转转。"今年已经70多岁的李先生说。这天,他陪着儿子到社区指定的信息采集点填写免费乘车卡信息。"以后有了免费乘车卡,我和儿子出门更方便了。"李先生说。目前,这项残疾人信息采集工作还在进行,第一批"爱心卡"最快将在年内发放。

 

拒缴残保金或被依法强制执行

"同样都是手工编制,但我却只能在家里自己找活干。"下肢残疾的小李说,她总是在和健全人一起去应聘的过程中败下阵来。即便找到了工作,也会因为厂方在新一轮招聘中找到了健全的工人,而不再和自己续约,或者直接提前解除合同,这让她觉得十分苦恼。毕竟就业是残疾人改善生活状况、提高社会地位、参与社会生活的基矗为了加强对残疾人的就业保护,保障残疾人平等就业的权利,新修订的《若干规定》中说,用人单位按照不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1.5%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并为其选择适当的工种和岗位。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以下简称残保金)。

同时,《若干规定》明确了残保金征缴的强制执行主体,对未按照规定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用人单位,由财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缴纳。用人单位对限期缴纳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对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提起诉讼,又不履行限期缴纳决定的,财政部门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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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残疾儿童 残疾学生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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