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

聊城完善户籍管理 方便并推动农村人口进城


来源:聊城新闻网

原标题:聊城完善户籍管理 为农村人口进城开绿色通道聊城城镇化率从2008年的33.71%,增加到2012年的40.1%,城镇人口增加了近7%。 目前,城镇化是全国范围的一个趋势。在城镇化过程中,人口从

原标题:聊城完善户籍管理 为农村人口进城开绿色通道

聊城城镇化率从2008年的33.71%,增加到2012年的40.1%,城镇人口增加了近7%。

目前,城镇化是全国范围的一个趋势。在城镇化过程中,人口从农村向城市转移,农业人口向工业、服务业从业人员过渡。这一过程,不仅是实现现代化的标志,更重要的是,改善了农民的生产生活环境,让他们分享社会发展的成果,享受城市健全的服务。

城镇化的背后,离不开产业,产业是城镇化的核心推动力;也离不开城市的吸引力,城市要像磁铁一样,让农民来这里就业、安家。

城镇怎样才具有吸引力,农民迁入城市落户有什么担忧?近年来,聊城户籍改革政策就围绕这些进行。

 政策推动:

  保留惠农政策

  引导农村人口进城

中小城市户口,早已褪去曾经的光环。

2005年开始,我市就实行了统一城乡户口登记制度,农业户口、非农业户口的二元户口性质得以取消,公民身份实现了平等。

其实,如今落户难主要体现在大城市。大城市软、硬件环境,对人员的流动形成强大的吸引力,如北京、上海等,一个人拥有了北京户口,就意味着可以在教育、医疗等方面享受较好的待遇。

人口从农村向城镇转移,是城镇化发展的必然。

按照有关政策,针对城镇化发展的现状,不同规模的城市,实行“松紧有别”的落户制度,是当下的选择,即全面放开建制镇和小城市落户限制,有序放开中等城市落户限制,合理确定大城市落户条件,严格控制特大城市人口规模。

在实施“双百大城市”战略的背景下,聊城今年出台了《聊城市户籍管理制度改革配套措施》(以下简称户籍改革配套措施),意在引导非农产业和农村人口向城镇转移,促进人口合理流动,加快城镇化。

相比城市人口,当前农村人口享受粮食补贴、生育政策等方面的优惠。在没有很好就业发展的前景下,一部分农村人口对进城落户存在一定的担忧。

如,农村土地权益的问题,农村人口享受宅基地使用权和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否随着进城而被取消?再如,生育政策的适用问题,农村人口第一个孩子是女孩,还可以生育二胎,进城后是否还适用?针对阻碍农村人口“进城”的这些担忧,户籍改革配套措施给出了明确的说明,打消进城人员的顾虑。

其中,规定:进城人员可继续享受目前农民的各项惠农政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依法自愿、有偿流转;依法取得的宅基地使用权得到保护,实行宅基地有偿退出机制。农村人员落户城镇,是否放弃宅基地和承包的耕地等,必须尊重其本人的意愿,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强制收回。

在生育政策方面,给落户城镇的农村人口设置了过渡期。其中,规定:落户城镇的农村人口(被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民办非企业单位等具有法人资格的机构正式录、聘用的工作人员除外)5年内可继续执行原户籍地生育政策。

除此之外,户籍改革配套措施还包括建立城镇住房保障体系、健全义务教育保障制度、完善医疗保险和卫生服务保障措施、执行养老保险政策、扩大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加大就业保障支持力度。

居者有其屋。农村人口进城,住房问题是无法回避的。其中,在住房保障政策方面,我市合理确定了住房保障范围、方式和标准,将符合住房保障准入条件的落户城镇农村人口纳入城镇住房保障,采取多种途径,逐步改善已稳定就业的无房或住房困难人员的居住条件。

在聊城,城镇的范围具体包括,聊城市市区、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驻地镇和其他建制镇。这些地方的常住人口,就是聊城的城镇人口,一定程度上反映聊城城镇化发展的水平。

在这些城镇落户,聊城分了两大类:在县级市市区、县人民政府驻地镇和其他建制镇落户,需要满足的条件仅包括有合法稳定职业并有合法稳定住所。另外,与其共同生活的配偶、未婚子女、父母,也可以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在聊城市市区落户,四类人员及其共同生活居住的配偶、未婚子女、父母,均可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这四类人员包括:进城务工农业转移人口,在同一城市连续工作满2年,并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1年以上,有合法稳定住所;大中专院校和技工院校毕业生被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民办非企业单位等具有法人资格的机构正式录聘用,并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通过合法途径购买、自建、继承房屋,以及租住成套住房并实际居住2年以上,且有稳定生活来源;投资经商、兴办实业,有合法稳定经营场所、取得工商营业执照且依法经营满1年。

这些灵活的户口迁移政策,解决我市农村人口迁移户口的后顾之忧,确保了农村人口就近有序转移进城。

相关新闻:

[责任编辑:翟婷婷]

标签:毕业生 住房保障 农村人口

人参与 评论

精彩推荐

0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