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

烟台新农合大病保险可累计报销 近两万人已获补偿


来源:水母网

原标题:烟台新农合大病保险可累计报销 图片 水母网9月24日讯(YMG记者 于明君 实习生 仵林 通讯员 仪明刚)记者昨日从卫生部门获悉,烟台新农合参合居民患大病在7月1日后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

原标题:烟台新农合大病保险可累计报销

图片

水母网9月24日讯(YMG记者 于明君 实习生 仵林 通讯员 仪明刚)记者昨日从卫生部门获悉,烟台新农合参合居民患大病在7月1日后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可于当年累计补偿,参合居民享受大病住院累计补偿后,实际报销比例较前大幅度提高。今年初,烟台在新农合基本保障制度的基础上,推行实施新农合大病保险制度,进一步扩大补偿范围,提高补偿比例。参合居民20类重大疾病医疗费用经新农合报销后,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超出8000元的部分补偿比例为73%,8000元以内(含8000元)的合规医疗费用补偿比例为17%。

近两万人已获大病保险补偿

“我老伴这次生病,总费用是68074元,新农合报销了41000多元,没想到新农合大病保险又给报销了13000多元,这样算来,一共补偿了55874.66元,实际我们花了才12199.34元。”9月4日,在107医院新农合大病保险报销窗口,福山区邹大娘一边“算账”,一边高兴地告诉记者,新农合可给他们一家解决了个大难题。

烟台今年1月开始启动了新农合的大病保险,截至目前,全市已经为19222名大病患者补偿医药费用2380.41万元。新农合报销比例是70%,大病保险在新农合报销之后,剩下的费用当中,在8000元以内按照17%报销,8000元以上按照73%报销。大病报销最高额度可达20万元。

上半年个人负担的医疗费可累计补偿

市卫生局农卫科科长迟新杰表示,下半年开始,参合居民患大病在7月1日后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可于当年累计补偿,上半年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仍按照原协议规定补偿方式进行补偿,但可参与下半年累计。

福山区新农合办公室张俊科长给记者算了这样一笔账。2013年上半年,大病患者初某某,住院总花费78133.03元,新农合补偿22663.74元,大病报销18774.33元;第二次住院一共花费13299元,新农合补偿8203.86元,大病补偿866.17元;七月份第三次住院总费用6255.85元,新农合报销2599.07元。在未开通大病住院累计补偿时,保险公司只能按照17%的比例补偿初某某,费用是621.65元,而由于其三次住院的合规医疗费用累计已超过8000元按照73%报销,报销费用是6388.9元。初某某较以往多补偿近六千元钱。

“参合居民患重大疾病在2013年7月1日后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经新农合报销后,保险公司对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年度内进行累计补偿,经累计超出8000元的部分补偿比例为73%,8000元以内(含8000元)的部分补偿比例为17%。”迟科长说,今年7月1日前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仍按照原规定补偿方式进行补偿,但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可参与下半年累计。参合居民享受大病住院累计补偿后,实际报销比例较前大幅度提高。此项政策实施后,工作人员建议:大病患者多次住院的情况下,可以在年底一次性累计报销大病保险,获得更高的报销比列。

符合条件的居民在即时结报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出院结算实行新农合报销与新农合大病保险补偿一站式即时结报。参合居民在不能实行即时结报的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先到统筹地区新农合经办机构办理新农合报销,再到商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新农合大病保险补偿。

相关新闻:

[责任编辑:郝锦伟]

标签:新农合 大病 近两万人

人参与 评论

精彩推荐

0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