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个税不再紧盯工薪阶层 七成将来自 “富人”
2013年09月17日 07:11
来源:新华网 作者:李丽辉
“新个人所得税法实施以来,青岛市工资薪金所得税收出现了大幅下降,我们把个税征管的重点调整到对高收入人群的管理上。借助第三方信息,建立高收入者个税管理系统,对这一群体的涉税收入信息进行全面监控,是青岛地税的一个“法宝”。
原标题:青岛改进征管模式七成个税来自 “富人”
新个人所得税法自2011年9月1日起实施,至今已满两年。高收入人群收入来源多、构成复杂,税收征管一直是个难题。两年来,个税在加强对高收入人群征管方面取得了哪些突破?
“新个人所得税法实施以来,青岛市工资薪金所得税收出现了大幅下降,我们把个税征管的重点调整到对高收入人群的管理上。目前,青岛高收入群体占纳税人总数的比重只有4.7%,但贡献的个人所得税却占到了75.3%。” 山东青岛市地税局局长蔡自力日前表示。
一人一户实时控管,掌握土地房屋股权等信息
一般来说,普通工薪阶层的主要收入是工资和奖金,个税由单位代缴代扣,取得了多少收入、缴了多少税,比较容易搞清楚。而高收入人群除了工资薪金收入外,还包括投资分红、股权转让、劳务报酬、财产转让、租赁收入等。如果税务部门不能全面掌握这些涉税信息,就很可能造成税收流失。
借助第三方信息,建立高收入者个税管理系统,对这一群体的涉税收入信息进行全面监控,是青岛地税的一个“法宝”。
在青岛地税局的智慧地税管理平台,工作人员轻点鼠标进入高收入人群税收管理系统,在“股权转受让信息”一栏显示:青岛市一家房地产公司的两位股东,将自己持有的公司股权进行了转让。扣除投资成本,这两位股东的应纳税所得额分别为2万元和5万元,并按照20%的税率,分别缴纳了个人所得税4000元和1万元。
据了解,2012年青岛市缴纳的最大一笔个税,也是一位自然人股东的股权转让所得,一次性缴纳了7400万元个税。今年上半年,青岛地税局通过与工商等部门协作,个人股权转让实行“先完税、后变更”,仅这一块个税收入就达1.18亿元。
工作人员介绍,高收入人群税收管理系统以身份证号码为索引,对每位高收入者都建立了涉税信息档案,实行一人一户式管理,这些信息不仅包括各项收入所得、税款缴纳情况等基本信息,还包括个人的股权、土地、房屋、车船等信息。
有些高收入者不止在一处任职,工资薪金收入也是从多处取得的。按照规定,这些收入应当汇总起来缴纳个税,收入越高适用的税率也越高。如果按单笔缴纳个税,税率就可能降低,使高收入者少缴了个税。青岛地税局通过系统建立了工资薪金多处所得比对制度,督促纳税人自行申报补税,形成了常态化管理机制。2012年,系统对14320人进行了多处所得核查,查补税款超过100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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