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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启动蓝剑行动 严打非法经营水生野生动物行为


来源:人民网

原标题:济南启动蓝剑行动 严打非法经营水生野生动物行为 人民网济南8月7日电7日,“蓝剑行动”在山东省济南市海鲜大市场启动,山东省海洋与渔业厅、济南市农业局、济南市渔政管理处稽查人员在海鲜市场对经营

原标题:济南启动蓝剑行动 严打非法经营水生野生动物行为

人民网济南8月7日电7日,“蓝剑行动”在山东省济南市海鲜大市场启动,山东省海洋与渔业厅、济南市农业局、济南市渔政管理处稽查人员在海鲜市场对经营经营水生野生动物摊点和附近酒店进行了执法检查。

据悉,“蓝剑行动”是济南市为进一步规范水生动物利用秩序,打击非法经营利用水生野生动物行为,提高社会公众的保护意识,而开展的一项专项执法行动。自8月1日开始至8月31日结束。重点检查酒店、宾馆、批发市场等所有水生野生动物经营利用单位和场所;检查品种包括《濒临野生动植物种国家贸易公约》规定的物种、国家重点保护及省重点保护物种,如鳄鱼、鲟鱼、娃娃鱼、海龟、泰山赤鳞鱼、红珊瑚等。检查内容包括是否有水生野生动物经营利用许可证;特许证件是否年审;是否按规定及时足额缴纳资源保护费;是否按照许可证规定的范围经营;物种来源是否合法。

稽查人员对济南海鲜大市场多处摊点和周围的海鲜酒楼进行了摸底检查,在检查中发现了一些问题。济南渔政监督管理处副处长尹永波告诉记者,经过检查,发现大部分经营业户还是遵纪守法的,基本上都办理了经营许可证。但同时也发现一些经营业户耍小聪明,张冠李戴。明明卖的是鲟鱼,可是在标签上却标着“中华鲟”,这样来鼓诱顾客。鲟鱼分好多种,西伯利亚鲟、杂交鲟等,属于国家二类保护动物,也是国际公约中的二类保护动物;而中华鲟是国家一级保护动物,是不允许买卖的。所以鉴于这个情况,稽查人员现场对经营业户进行纠正,要求业户把名称改过来。下一步将加大宣传和检查力度,希望没有办理许可证的业户,抓紧办理,对违法经营的严格依法查处。

尹永波介绍,对非法经营利用,非法捕捉,非法贩卖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临灭绝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张岩 祝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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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延亭]

标签:经营 动物 济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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