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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良辰美景小区旁盖高层 40户零采光


来源:中国青年报

距离良辰美景小区2号楼10米左右,中锦商务中心的地下基坑已经存在多日,成为众多居民的一块心病。本报记者丁先明摄 原标题:谁夺走了我们的阳光 今年3月以来,每天早晨一打开窗户,青岛市民李旭春(化

“只要阳光,不要补偿”

从看到规划公示起,良城美景1、2号楼的业主们就开始行动起来,明确向青岛市规划局提出反对意见,捍卫自己的采光权。

在业主的多次要求下,2013年8月,青岛市规划局终于向业主出具了其下属单位青岛市勘察测绘研究院提供的日照分析。

这份日照分析显示,叠加包括中锦商务中心在内的多座大厦的采光影响后,良辰美景一期小区1号楼13楼以下的01及02户、16楼以下的03户和24楼以下的04户,大寒日日照时间远低于国家规定的最低标准2小时。

《青岛市建筑日照间距计算和管理办法》明确规定,每套住宅至少应有一个居住空间获得日照,当一套住宅中居住空间总数超过4个时,其中宜有2个获得日照,获得的日照时数不低于大寒日累计2小时。

按照这个标准,根据青岛市规划局提供的日照分析数据,中锦商务中心项目建成后,良辰美景1、2号楼将有110多户的家庭达不到这个标准,其中有40多户家庭为零日照。

这个结果让良辰美景的业主不能接受。他们除了向青岛市规划局表达反对意见外,还向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筑工程管理局反映中锦商务中心违法施工的问题,要求相关部门责令其停工,并且填埋基坑,不再兴建该挡光项目。

2013年8月,青岛市建筑工程管理局回复投诉业主表示,“经查,中锦商务中心项目无相关手续擅自进行了土石方施工,我局已责令其停工,并于3月1日函告城市管理执法局……关于基坑问题,如进行基坑填埋,恢复原样,需市、区有关部门作出决定后才能进行。”

2013年12月10日,青岛市建管局工作人员向记者确认了中锦商务中心违法施工的事实。该人员介绍,按照规定,建筑项目必须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以及规划许可后,才能办理施工许可,而中锦项目开工时尚未取得规划许可,更谈不上施工许可,因此属于违法施工。

“按青岛市的规定,未获得规划许可的项目擅自开工的,应该由城管部门查处,我们发现中锦项目存在上述问题后,向城管局作了通报。”青岛市建管局这名工作人员说。

面对记者的采访,青岛市规划局办公室一名王姓秘书也表示,因为公示阶段居民反对,中锦商务中心项目没有通过规划审批,他们属于违法施工。

确认项目存在违法情况后,良辰美景的业主们一度认为胜利在望,“既然项目违法,那就要更改或叫停,总不能违法硬上吧”,随后居民中间开始流传项目可能被叫停的说法。

然而,2013年9月1日,良辰美景所在的市北区敦化路街道办事处党工委书记陈玉峰在与业主沟通情况时表示,中锦商务中心项目确实存在违法违规的情况,但经与有关部门沟通确认,“项目肯定要建,请大家不要相信项目叫停的传言,从解决问题的角度出发,业主应积极协商赔偿问题”。

陈玉峰的表态立即引起业主的强烈质疑:明明知道是违法项目,为什么还要强行实施?业主们在现场纷纷喊出,“我们只要阳光,不要补偿。”

抗议没能起到作用。2013年10月9日,小区内贴出一份通知,该通知以半小时为区段,对日照时间从0至120分钟之间的四个标准段,给予2000元至3000元/平方米不等的赔偿。

该通知还特别备注,对支持工作,于10月31日前签约补偿的居民,予以1万元现金奖励。通知最后说明:“请居民从中央商务区及城市大局出发,本着尊重事实,互谅互让的原则,支持配合工作组开展补偿工作。”

多名有公职的维权业主受到单位压力

这种“强买阳光”的行为,激起了良辰美景业主的怒火。一名居民维权代表告诉记者,“中锦这个项目挡光严重,按照法律规定,根本不能通过规划审批,就应该叫停。”

一名维权业主给记者算了一笔账,自己小区周边同档次的房子能卖到1.8万元每平方米,而现在自己房子的跌到1.3万元还很难卖出去。现在拿2000元至3000元/平方米的补偿来解决问题,居民肯定不能接受。

2013年10月中旬,有居民从青岛市规划局获知,中锦商务中心项目地下部分规划已通过审批,但因为存在居民反映的挡光问题,该项目地上部分规划将审慎审批。

据维权业主介绍,青岛市规划局表示,优先建造地下部分是为确保周边建筑的安全,同时地下项目不涉及挡光问题,所以没有必要提前公示。

但居民并不认可这一说法,“如果真是为了确保周边建筑安全,就应该回填基坑恢复原样,而不是偷偷地审批地下部分。一个项目地上地下本是一体,如今一分为二,先审批地下的部分,那地上部分还会远吗?这难道不是变相审批吗?”

当地一位不愿具名的规划技术人员告诉记者,一个建筑项目的规划审批,像这样被人为分成两部分的,确实罕见。

2013年12月10日,记者到青岛市规划局就此事进行采访。该局办公室王姓秘书告诉记者,地下部分通过审批的并不是中锦项目,而是确保周边建筑安全的加固工程,只有等居民反映的挡光问题得到解决,才会审批中锦项目。

当记者提出希望查阅地下部分规划审批的具体材料时,王秘书表示,等请示领导后再给记者回复。然而,截至发稿时,记者未收到任何回复。

不愿拿阳光换赔偿的居民始终没有放弃抗争的努力,但维权路上荆棘满布。一名维权代表家里的窗户莫名被砸,并被扔进一只剥了皮的动物,肇事者至今未能查获;多名有公职的维权业主也受到来自所在单位的压力。

2013年12月9日,补偿标准最终提高,如采光时间为0~30分钟的,每平方米补偿5000元。

紧接着,维权业主陆续收到一份挡光补偿协议书:青岛中央商务区内正在建设的卓越世纪中心等5个项目均对良城美景一期1、2号楼部分房屋综合遮挡,致其在大寒日不满足2小时的法定日照时间,乙方(即业主)同意以获得经济补偿的方式解决该问题。

该协议书同时规定,业主收到挡光经济补偿金后,不再以挡光为由向甲方(青岛中央商务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或任何项目企业主张任何权利,同时承诺不再通过上访、诉讼等方式追究甲方及项目企业或者其他与项目关联的审批单位的法律责任及其他责任。

离签订协议的最后期限越来越近,要不要签这份被称为“强买阳光契约”的协议书,良辰美景小区的维权业主内心很纠结。“不接受这个协议,只能去法院起诉,但这哪是个人能耗得起的?即使打赢了官司,也可能阻挡不住眼前的这堵‘高墙’,而且拿不到5000元一平米的赔偿了。”李旭春说。

本报青岛12月22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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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媛媛]

标签:小区 高层 青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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