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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委会“被增长”百项权力 涉嫌乱收费


来源:凤凰网山东综合

市民反映个别村(居)委会卫生费随意涨划地就收停车费。记者张刚/摄 原标题:市民反映个别村(居)委会巧立名目乱收费 济南时报7月3日讯(记者 李永明 张晓园) 6月22日,在东工商河路的马路市

黄台居委会外来车辆进村计时收费

近期,本报刊登《停车费比房租贵居民租户俩待遇》一文,报道了黄台社区居委会向魏家庄村外来住户强制收取200元/月停车费一事。6月18日,本报记者对该村再次探访发现,未办理出入证件的车辆依然登记计费:1小时以内免费,超出1小时,小型客车2元/小时,货车6元/小时。

“我们家的车停在限高杆外侧的马路上,但还是要交钱。居委会说是为了保障村里的消防通道。”村内一商店负责人说,将车在村外马路上停一天要交5元,一晚上也是5元,每月120元,是村里收的。不少在村内开店的外来人员由于停车费太高,都搬走了。沿村内道路查看,记者发现,有近半数的沿街门头房拉下了卷帘门。

村庄出口处控制限高杆的几名男子表示,交纳200元/月的停车费就可以出入免费,否则进出就要交钱,没有发票,只有三联单。对于村外道路停车收费,收费人员表示,停放1天确实要收5元,收费标准是经过居民代表大会同意的。

据黄台居委会工作人员解释,黄台社区居委会为了保证消防通道安全,以及小区内安全有序,对外来车辆进行规范化管理,停车所收费用上交北园街道办事处。

市物价局:

卫生费、停车费均涉嫌乱收费

卫生费不能随意超标定价

无正规发票可拒交停车费

济南市物价局工作人员表示,我市现行城市环境卫生收费主要政策依据是1997年济南市物价局、财政局、环卫局下发的《关于确定济南市城市环境卫生收费标准的通知》和1998年济南市物价局、环卫局下发的《关于确定济南市城市生活垃圾袋装化收集收费标准的通知》。

目前我市城市环境卫生收费标准主要分两类。涉及居民类,垃圾处理费2元/户/月,垃圾袋装收集服务费4元/户/月。涉及非居民类:门前责任区清扫委托服务费0.2元/月/平方米,垃圾袋装收集服务费15元/月;生活废弃物处理费6元/立方米,生活废弃物委托代运服务费15元/立方米。因沿街商铺大小面积相同,日产垃圾数量相差不多,环卫部门一般采取“就低不就高”原则统一收费价格。

对于商铺卫生费收取方面,济南市物价局工作人员表示,按照以上文件规定,收费单位应根据各个商铺责任区面积和实际产生垃圾量确定收费价格,随意超标定价则涉嫌违规收费。

济南市物价局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处工作人员表示,“村(居)委会收的摊位费属于管理性质,收这项费用肯定不对,村(居)委会没有这个收费项目。”工作人员说,市民可拒交摊位费。应予以取缔的占道经营摊点,物价部门已经明确规定不允许任何部门和单位进行收费,否则就涉嫌乱收费,也是乱设点。占道必须要经过市政部门批准。

“一旦对占道摊点收了费,就等于承认了它的合法性。任何收费都是不允许的。这个已经说了多少年了,但仍然有不少摊贩不了解。”工作人员表示,对于涉嫌乱收费的情况,市民可拨打12358热线举报,物价部门将依法查处。

无正规发票可拒交停车费

就黄台魏家庄收取停车费一事,记者分别咨询了山东省物价局和济南市物价局相关负责人。省物价局工作人员表示,村委收取停车费必须有收费许可证。“如果没有,就属于违法收费,应该有指示牌明码标价。

收费后还必须出具正规发票,如果没有,市民则有权力拒绝交费。”工作人员说。

市物价局工作员解释称,市区机动车收费标准是,不论大小车,每辆车每小时收费两元。“我们制定的标准仅是针对济南市区,至于村居的收费标准还没有制定。村委能不能收费是个问题,谁规定村委可以收这个钱都是问题。”工作人员说。

剖根问底:

乱收费的背后——小小居委会被赋百项权力

为何有的居(村)委会可以设名目收费,并毫无标准?为何有的居委会能控制营业执照等证件的办理?济南市物价局及街道办事处人员介绍,一方面是有的居(村)委会打着自治的旗号乱收费,没有得到有效约束。

另一方面,目前不少行政审批单位增加手续名目,必须居委会办理,无形中增加了其权力。与此同时,部分村改居居委会有独立财务,可以搞实体做创收,是历史遗留问题。

不少村居打着自治旗号乱收费

卫生费,即垃圾收费所依据的文件,主要是济南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市环卫局济价费字【1997】103号文件和济南市环境卫生管理局济环卫发【2000】55号文件。

摊位费早在2004年就被叫停禁止收取。而济南市物价局也规定,经物价局审批的卫生费收费单位仅限城管局或城管局授权的单位,每收一笔卫生费都要开具票据,票据使用各级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如果商贩自行清理,就不需收取卫生费。收取卫生费的前提是有清扫卫生的必要及行为。

《济南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规定,大型汽车、小型汽车、摩托车(含三轮)轻骑、自行车分别有不同的停车收费标准。因看管不当造成车辆丢失或损坏的按价赔偿。

目前不少村委会和居委会都保留独立的财务,收取的费用全部以自治为由留在了村居。《山东省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规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其他场地停放汽车的,应当交纳车位场地使用费,收费标准由业主大会确定,所收费用属于全体业主共有。”

“出于现实需要,不少村委会或居委会在辖区内通过设置限高杆、大垃圾箱等,收取一定费用。物价局制定的各项收费标准村委会或居委会可以参照,也可以不参照。不少村委会和居委会打着自治的旗号,收取超过实际标准的费用,其实就是乱收费。”济南市物价局经营服务性收费管理处工作人员表示,市民对收费有异议只能向村居所在街道办事处反映。

据他介绍,济南市目前旧城改造小区已有73个项目投入运行,基本上都是当地居委会或村委会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来进行综合管理,“全市参照物价局收费标准实施的村委会或居委会,还没有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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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管晓萌]

标签:收费 凤凰山 黄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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