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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新型城镇化发展意见出台


来源:齐鲁网

(记者 韩莹 王娜娜)《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新型城镇化发展的意见》日前正式印发。研究制定新型城镇化行动计划和实施方案,建立科学的考核标准、指标体系和考核机制,引导全省城镇化健康发展。

齐鲁网6月5日讯(记者韩莹王娜娜)《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新型城镇化发展的意见》日前正式印发。今天下午,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副厅长耿庆海解读了《意见》出台的背景和主要内容。他认为,《意见》明确了我省加快新型城镇化发展的总体要求、工作任务和政策措施,标志着我省城镇化建设进入一个全新的发展阶段。

《意见》指出,山东城镇化发展要坚持以人的城镇化、以全面提高城镇化质量为目标,以产业发展为动力,以增强综合承载能力为支撑,以体制机制创新为保障,加快转变城镇化发展方式,走以人为本、四化同步、优化布局、生态文明、文化传承的新型城镇化道路。

我省新型城镇化发展的工作目标是:到2020年,全面构建起以城市群为主体,以区域中心城市为核心,县域城市为支撑,小城镇为基础,农村新型社区为单元协调发展的新型城镇化格局。城镇集聚辐射能力显著增强、城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显著改善、城乡居民生活品质和文明水平显著提高。

《意见》指出,要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积极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加快城中村改造。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提升教育卫生文化保障水平,健全住房和社会保障体系,优化就业创业环境。

《意见》要求,要科学规划全省城市布局,优化城镇化发展格局,提高规划科学性。提高城镇建设水平,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建设质量。推进城镇管理创新,强化社会治理。提升产业支撑能力,加快产业转型发展,促进产城融合。促进城镇可持续发展,加强城镇生态建设,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实现集约节约发展。

《意见》强调,要深化新型城镇化体制改革。积极推进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创新土地管理制度,提高城镇建设用地利用效率,增强城镇化发展的土地保障能力。推进投融资体制改革,建立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资金筹措机制,为城镇化建设提供资金保障,着力解决城镇规模和空间结构不合理等问题。

《意见》指出,要强化新型城镇化组织保障。完善城镇化工作领导小组工作机制、建立城市群协调机制、实施新型城镇化行动计划,完善教育培训和社会参与机制。开展城镇化试点,为推进泉城城镇化健康发展积累经验。

围绕《意见》的宣传贯彻落实,省城镇化领导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根据省委、省政府的部署,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加强学习宣传,努力营造良好氛围。各地要加大宣传力度,创新宣传形式,深入宣传《意见》的重要意义、主要任务、具体措施。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抓好落实。

二是抓好任务分解,认真组织实施。《意见》结合部门职能对工作任务进行了细化分解,各级各部门对照任务分工,研究制定相关的配套政策文件,提出深入贯彻落实的措施。

三是加快《山东省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编制步伐。根据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委、省政府要求,尽快修改完善《规划》,争取尽快出台,并指导市、县做好新型城镇化规划编制工作。同时,探索建立规划实施机制,抓好规划实施。

四是建立健全城镇化督导机制。研究制定新型城镇化行动计划和实施方案,建立科学的考核标准、指标体系和考核机制,引导全省城镇化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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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苗贝贝]

标签:意见 规划 城镇化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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