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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探索新型城镇化健康发展体制机制


来源:中国建设报

改革开放以来,山东省城镇化发展逐步走上健康发展的轨道。山东省委、省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城镇化工作,早在2000年就将其列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四大战略之一。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省会城市群经济圈和西部经济隆起带发展加快推进,产城融合发展水平不断提高。

原标题:山东探索新型城镇化健康发展体制机制

改革开放以来,山东省城镇化发展逐步走上健康发展的轨道。全省城镇体系不断完善,承载能力不断增强,人居环境不断优化,城镇化质量和水平不断提高。“一群一圈一区一带”的城镇发展框架初步构建,形成了由7个特大城市、9个大城市、34个中等城市、56个小城市和1062个建制镇构成的城镇格局。2012年,全省人口城镇化率达到52.43%,户籍城镇化率达到41.97%。户籍城镇化率与人口城镇化率比值为0.8,居全国省区第四位。

山东省委、省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城镇化工作,早在2000年就将其列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四大战略之一。《关于大力推进新型城镇化的意见》、《山东省城镇化发展纲要(2012-2020年)》等政策文件先后出台,完善的城镇化工作领导体制逐步建立。

在城镇化发展过程中,山东省注重发挥规划引领作用。山东半岛城市群和济南都市圈、黄河三角洲、鲁南地区城镇发展规划等一批区域性发展规划相继编制实施。与此同时,产业对城镇化的支撑作用得到强化。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省会城市群经济圈和西部经济隆起带发展加快推进,产城融合发展水平不断提高。“两区一圈一带”的区域协调发展总体格局形成,13个城市进入全国综合实力前100名,16个县(市)进入全国中小城市综合实力百强。

山东注重提升城镇综合承载能力,不断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截至目前,全省公路通车总里程达到24.46万公里,密度达到每百平方公里156公里。城市人均道路面积23.8平方米、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5.8平方米、污水集中处理率为92.5%、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为97.8%。山东还先后制订了社保、住房、医疗、户籍等一系列政策,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提高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全省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保险参保人数分别为2187万、3257万、1075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达到99.9%。新型农村与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合并实施,参保人数达4420万人。

县域、小城镇和农村新型社区是推进城镇化和统筹城乡发展的基础环节,山东省委、省政府先后出台了《关于推动县域科学发展整体提升综合实力的意见》、《关于开展“百镇建设示范行动”加快推进小城镇建设和发展的意见》、《关于加强农村新型社区建设推进城镇化进程的意见》等政策文件。山东通过实施“双30”战略和扩权强县改革,大力开展“百镇建设示范行动”,有序推进农村新型社区建设,一批经济强县、强市加快崛起,一批特色小城镇加快发展,一批农村新型社区加快建设,县城和小城镇聚集产业、吸纳人口的作用日益显现。

推进新型城镇化健康发展,不能脱离省情。山东在数十年的实践探索中,走出了一条具有地域特色的就地就近城镇化道路。据统计,全省1370万(含983万农民工)流动人口,85%在省内流动,50%在本县内转移;全省5078万城镇人口,53.5%分布在县(市)、镇。本地城镇化、县域城镇化,是山东新型城镇化的鲜明特色;以城市群为主,推进中小城市加速发展,是山东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大势所趋;农村新型社区建设,则是山东新型城镇化发展的新载体。2005年至2010年,山东设区城市、县城、建制镇城镇人口年均增长率分别为0.9%、9.6%、0.8%,县(市)人口集聚效应明显。近年来,山东先后建成农村新型社区5190个,约有381万户、1254万农民居住进社区、就业进园区,实现就地就近城镇化。

当前,山东已进入城镇化中后期提质加速发展阶段,今后15年20年仍将保持快速发展态势。未来,山东将坚持本地主导、均衡共享,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以提高城镇化质量为目标,以体制机制改革为动力,以空间城镇化为基础,以经济城镇化为保障,走集约、智能、生态、低碳的新型城镇化道路,力争打造全国新型城镇发展的先行区、城镇化与经济转型协同推进的试验区、全民共享城镇化发展成果的示范区。

本报记者 耿庆海 通讯员 孙全亮 张殿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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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城镇化发展 城镇化率 新型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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