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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新型城镇化重文化传承 保护整体文化生态


来源:中国文化报

《规划》突出强调要加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和街区保护,提出未来山东将制定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和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强化保护措施,着重保护整体文化生态,留存文化记忆。

原标题:山东新型城镇化重文化传承保护整体文化生态

近日,《山东省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正式对外公布。

《规划》突出强调要加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和街区保护,提出未来山东将制定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和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强化保护措施,着重保护整体文化生态,留存文化记忆。划定保护紫线,在保护区内禁止大拆大建,在建设控制地带内不得破坏整体历史风貌。将未核定评级但具有一定历史价值的街区、村落等纳入保护范围。加强各级各类文物保护维修,开展抢救性保护。近现代具有标志性的建筑物、构筑物,纳入历史优秀建筑保护范围做好保护。加大优秀传统村落保护力度,建立传统村落档案,实施乡村记忆工程和传统村落挂牌保护制度。

《规划》要求山东各地在推进传统街区和旧建筑更新改造中,注重构建传统文化和现代功能有机融合的新活力空间。在新城新区建设中融入地域文化元素,延续历史文脉,与城市既有文化风貌特征相协调。加强城市设计,挖掘和提炼地方文化元素,注重运用本土材料和传统元素,融入公共空间、建筑与景观设计,培育和谐统一的城市风格,杜绝脱离历史、盲目抄袭的“洋、奇、怪”建筑。加强地名文化建设,在城市地名中融合传统文化和时代特征。

《规划》强调,山东各地要注重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真实性、整体性和传承性,在有效保护的前提下合理利用。在传统文化生态较完整且具有特殊价值或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对丰富的特定区域,建设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积极推进国家级、省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加强整体性保护。开展“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创建活动,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博物馆、展示馆和传习所等建设,加大对代表性传承人的培养和扶持力度。(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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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丽娟]

标签:规划 保护规划 传承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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