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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降低保障房准入门槛 保障困难家庭住房


来源:齐鲁网

近日,聊城市对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部分申请条件做出调整。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2013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的70%,即19000元以下(含19000元)。

原标题:聊城:降低保障房准入门槛 解决更多困难家庭住房

聊城齐鲁网7月4日讯(聊城台 张伟) 近日,聊城市对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部分申请条件做出调整。其中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离异家庭申请的,离异前有房产的,自离异之日起两年内视为有房;申请家庭成员拆迁过住房,获取拆迁货币补偿的,三年内视为有房。在公租房申请条件中对申请公租房实行担保人制度的调整、对外来务工申请家庭办理《居住证》相关规定的调整,及对申请家庭养老保险缴交方式的调整。

同时,聊城市城区保障房申请中低收入困难家庭准入条件也进行调整。结合2013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申请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2013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0%,即16000元以下(含16000元)。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2013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的70%,即19000元以下(含19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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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薇]

标签:困难家庭 家庭养老 廉租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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