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第三批一次性养老补助将发放 21日开始申报
2014年11月20日 08:42
来源:济南日报
原标题:济南第三批一次性养老补助将发放 21日开始申报根据济南市市属企业退休职工中独生子女父母一次性养老补助发放“时间表”,一次性补助资金发放从2012年开始至2015年分4批落实。第一、二批已分别在
原标题:济南第三批一次性养老补助将发放 21日开始申报
根据济南市市属企业退休职工中独生子女父母一次性养老补助发放“时间表”,一次性补助资金发放从2012年开始至2015年分4批落实。第一、二批已分别在2012年和2013年全部落实到位。记者今天从市卫计委了解到,目前,第三批一次性补助经费发放工作的相关准备已基本就绪,符合条件的人员,可于11月21日至12月2日,按照申报规定要求集中申报。如果因为证件不全等特殊原因未能如期申报的,逾期不再受理,将转入下一批。
今年符合条件退休的也可申报
根据一次性养老补助发放“时间表”,2014年落实第三批。按照相关文件要求,第三批落实的范围是:2010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因原市属国有(集体)企业破产、改制原因解除劳动合同,在社会上办理退休手续的退休职工独生子女父母(含符合上述条件退休后已经死亡的独生子女父母);2014年度符合上述条件的退休职工独生子女父母同时申报。
市卫计委相关工作人员介绍,今后(含2014年当年度申报人员),符合申报条件的可随时到所在户籍地申报,申报截止时间为当年的12月31日,资金发放时间为翌年的3月底之前。各县(市)区所属企业按照市里规定同步落实。
未如期申报的转入下一批
据了解,目前全市第三批一次性补助经费发放的相关工作已经准备就绪。符合条件的人员,可于11月21日至12月2日(不含公休日),按照申报规定要求进行集中申报。如果因为证件不全等特殊原因未能如期申报的,逾期不再受理,将转入下一批申报。
第三批一次性补助如何申报?据了解,符合条件的人员到户籍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申报,经乡镇(街道)、县(市)区卫计委(计生委)初审合格后,由市卫计委复核确认并报市财政局,由指定银行发放。各县(市)区所属企业除有特殊规定的外,均按以上渠道申报。
符合第三批发放条件的人员,申报时应持有本人身份证、独生子女证、退休证、户口簿、解除劳动合同书、退休工资核定表、一次性补助申请表(可在原市人口计生委网站下载,也可到户籍所在地办事处领取)。其他人员代为申领的,应另外提供代申领人身份证;退休人员已经死亡的,应提供户口注销证明。
相关新闻:
网罗天下
频道推荐
智能推荐
图片新闻
视频
-
滕醉汉医院耍酒疯 对医生大打出手
播放数:1133929
-
西汉海昏侯墓出土大量竹简木牍 填史料空缺
播放数:4135875
-
电话诈骗44万 运营商被判赔偿
播放数:2845975
-
被击落战机残骸画面首度公布
播放数:5357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