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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城乡建设委行政审批办正式揭牌


来源:齐鲁网

今天上午,济南市城乡建设委审批办在市政务服务中心正式揭牌成立。7月19日,济南市城乡建设委审批办整体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行政审批大厅,进一步分析、梳理、对接审批服务事项,明确办理依据,编制办理指南,再造办事流程。

原标题:济南市城乡建设委行政审批办正式揭牌首批纳入28项

齐鲁网济南8月18日讯(记者王娜娜通讯员关学军)今天上午,济南市城乡建设委审批办在市政务服务中心正式揭牌成立。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是济南市城乡建设委2014年重点工作之一,也是“直面问题践行承诺”群众见面会上向社会做出的郑重承诺。“提高审批效能,推进职能转变,促进行风建设,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成为济南市城乡建设委审批办的工作目标。

据工作人员介绍,通过审批事项向审批处室集中、审批处室向政务中心集中,实现简单事项窗口即时办理、复杂事项集中会审,实现“一窗口受理、一站式审批、一条龙服务”,全面提高行政效能以改革促使各处室、各部门切实转变观念,逐步将工作重心转移到监管和服务上来。窗口前台受理,后台审批过程内部运转、封闭运行,审批人员不直接面对服务对象,办理结果通过前台窗口反馈,杜绝“吃拿卡要”现象。

经过1个多月紧张工作,该委21个业务处室和直属单位,提报了73项审批、服务事项,经过合并同类项,确定为61项。通过对这些事项进行梳理、细分,其中16项不再作为审批事项,由各业务处室、单位作为日常服务事项管理。剩余45项审批、服务事项中的28项作为首批事项集中到市政务服务中心审批大厅办理,另有12项已进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集中办理,还有5项因暂不具备集中办理的条件,暂缓集中办理。

7月19日,济南市城乡建设委审批办整体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行政审批大厅,进一步分析、梳理、对接审批服务事项,明确办理依据,编制办理指南,再造办事流程。按照“批管分离、集中审批”的全新机制,市城乡建设委建立“首席代表制”、“首问负责制”、“A、B角工作制”、“一次性告知制”、“现场办理制”、“限时办结制”、“重大项目代办制”、“联席会议制”、“超时回复默认制”、“不规范回复默认制”等制度,同时建立问责、追究和考核评价制度,加强对审批各环节运行的监督制约,完善审批工作运行机制,审批制度改革目标取得明显成效。

济南市城乡建设委审批办的审批工作流程为:(一)市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受理。符合形式性要件审查要求的,窗口受理。(二)审批办进行书面资料审查。 (三)需要联合办理的,由审批办出具联办函。业务处室(单位)按要求回复意见。(四)符合规定条件,属于市级审批的事项,由审批办审批公示、行文、公告、发证。属于报上级部门审批的,由审批办按照上级要求的形式和内容进行上报。(五)审批办工作结果向业务处室(单位)反馈。有市级网上工作系统的,系统内即时反馈。没有市级网上工作系统的,审批办经办完毕后,经办结果加盖审批办印章,通过内部管理系统传输或双方指定邮箱发送扫描件的形式进行反馈。原则上即时反馈。

据介绍,在认真梳理现有审批事项、审核确定审批清单的基础上,济南市城乡建设委将行政审批与行政监管职能相分离,理顺内部职能配置,成立集中审批处室,统一办理行政审批服务事项,推进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审批事项向一个处室集中,行政审批处室向政务中心集中,进驻政务中心的审批事项和审批权限真正到位),切实促进城乡建设审批提速、提效和职能转变。各业务处室、直属单位转变职能,负责做好审批服务事项的批后监管、政策指导及其他日常管理工作。

济南市城乡建设委审批办设立由委一位副局级领导任职的首席代表,并给予充分授权。审批事项一律在市政务中心办理,能现场办结的一律现场办结,实现“一窗口受理、一站式审批、一条龙服务”,防止体外循环。今后按照“批管分离”的原则,审批办管“批”,其他业务处室将主要精力转移到监督管理上,最大程度地提高为民服务的效能。

济南市城乡建设委首批纳入集中审批管理的审批、服务事项目录有:

1、施工企业资质许可(含初审)

2、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许可(含初审)

3、勘察设计资质初审

4、设计与施工一体化资质初审

5、工程造价咨询资质初审

6、招标代理机构资格初审

7、工程监理资质初审

8、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初审

9、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备案资格初审

10、外地进济施工企业备案

11、外地进济勘察设计企业备案

12、外地进济设计与施工一体化企业备案

13、外地进济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备案

14、外地进济招标代理机构备案

15、外地进济工程监理企业备案

16、安全生产许可证初审

17、建筑工程施工许可

18、建设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审查

19、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

20、超限工程抗震专项审查初审

21、房地产开发经营权证明

22、商品房预售许可(商品房现售备案)

23、建筑节能专项验收认可

24、建筑、装饰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25、山东省建设工程档案移交证明

26、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备案

27、城市建设综合配套费征收

28、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预收、返还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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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宋佳]

标签:审批事项 首问负责制 建设工程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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