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骗婚团伙作案三起骗财16万元


来源:中国菏泽网

商议结束后,李某带着王某某见了刘某某母子,熊某、童某等四人则冒充王某某的家人及亲戚。刘某某一家等了几日不见王某某归来,赶忙联系李某,却发现电话已经打不通,这时才发觉被骗,遂赶忙报案。

原标题:骗婚团伙作案三起骗财16万元

三名团伙成员分别被判刑;法官提醒农村大龄青年提防骗婚陷阱

急于成婚是许多农村“剩男”的心态,恰恰有不法分子利用这一点设置骗婚陷阱,诈骗当事人钱财。昨日,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法官就向牡丹晚报记者介绍了这样一件团伙骗婚案,三名团伙成员与他人交叉结伙,在两个月时间里诈骗单县谢集乡王板桥村、袁新庄村及安徽省凤阳县刘府镇官地村三个家庭,骗得钱财167000元。

同一乡镇两家被骗

骗婚者竟是一伙人

2011年四五月份,单县谢集乡王板桥村村民刘某某急于给儿子王某找对象,就找到与其相熟的李某帮忙。李某答应后又找到熊某、童某、马某、张某等人询问,几人找到四川籍女子王某某商议,让王某某假装和王某处对象以骗取钱财。

商议结束后,李某带着王某某见了刘某某母子,熊某、童某等四人则冒充王某某的家人及亲戚。刘某某母子对王某某十分满意,就想尽快订婚,李某等人则趁机索要7万元彩礼钱,刘某某没有多考虑就将这笔钱给了李某等人。几天之后,王某某就借口外出离开了刘家。事后,王某某分得赃款9000元,熊某分得赃款10000元,李某分得赃款7000元,剩余的赃款则分给了张某、童某、马某等人。

刘某某一家等了几日不见王某某归来,赶忙联系李某,却发现电话已经打不通,这时才发觉被骗,遂赶忙报案。

公安机关侦查后发现,就在刘某某一家被骗的同一时间段内,同一乡镇的袁新庄村也发生了类似事件。袁新庄村村民李某某的“儿媳”突然不见了,此前“儿媳娘家人”曾索要59000元彩礼钱,介绍人也是李某。警方调查发现,除了“新娘”不同外,这伙人和诈骗刘某某家的是一伙人。

三名骗婚者均获刑

法官提醒防范陷阱

单县警方虽然全力追查,但由于供线索非常少,一直没能发现李某等人的踪迹。直到2013年12月17日,王某某在四川省古蔺县被抓,随后被移交单县警方。很快,熊某、李某落网。三人均交代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并交代在离开单县后几人在安徽省凤阳县刘府镇官地村用同样的手段骗财38000元。归案后,三人将所得赃款退还给了受害人。其他涉案人员另案处理。

今年8月,单县人民法院审理了此案,王某某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2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熊某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三万元;李某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2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李某不服判决,上诉至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中院近日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该案主审法官说,近年来随着不少农村妇女流入城市及发达地区,农村男青年的择偶空间明显缩小,特别是一些经济条件差或身体残疾的大龄青年找对象更加困难。于是,不法分子就利用农村老人急于给儿子完婚的心理,设形形色色的骗婚陷阱引诱他们上钩,骗取财物。鉴于此,提醒广大农村大龄青年及家长提防骗婚,不能轻信媒妁之言,不熟悉对方本人和家庭情况不能轻易交付高额彩礼,一旦发现受骗应及时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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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薇]

标签:骗婚 团伙成员 作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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