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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公租房廉租房今年起并轨


来源:中国菏泽网

(牡丹晚报记者 韩 波) 牡丹晚报记者昨日从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了解到,近期我市将在全市范围内推进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对已建成未入住的廉租住房以及在建的廉租住房项目建成后,优先解决原廉租住房保障对象住房困难,剩余房源统一按公共租赁住房分配。

原标题:菏泽公租房廉租房今年起并轨

中国菏泽网消息(牡丹晚报记者韩波) 牡丹晚报记者昨日从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了解到,近期我市将在全市范围内推进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

从2014年起,我市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将实行统筹建设、并轨运行,统称为公共租赁住房。并轨后,新建公共租赁住房的单套建筑面积严格控制在60平方米以内,以40平方米左右的小户型为主,满足基本住房需要。已建成的廉租住房以及在建的廉租住房项目建成后,按照公共租赁住房分配。同时,我市将积极完善公共租赁住房的租金定价机制,动态调整租金。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由各地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此前已投入使用的廉租住房,仍按原廉租住房有关规定执行,也可并入公共租赁住房统一管理。对已建成未入住的廉租住房以及在建的廉租住房项目建成后,优先解决原廉租住房保障对象住房困难,剩余房源统一按公共租赁住房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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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薇]

标签:廉租住房 并轨 廉租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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