刁娜提案:出台法规为救人者撑起“保护伞”
2015年02月06日 09:57
来源:水母网 作者:宋晓娜
作为最年轻的政协委员,“最美女孩”刁娜曾经用一条腿救人一条命,感动了所有人。 ●2009年10月21日,天津车主许云鹤因搀扶违章爬马路护栏摔倒的王老太被告上法庭。
资料图
原标题:刁娜提案:出台法规为救人者撑起“保护伞”
水母网2月6日讯(YMG记者 宋晓娜 摄影 刘洋) 作为最年轻的政协委员,“最美女孩”刁娜曾经用一条腿救人一条命,感动了所有人。今年,刁娜带来了自己的提案,提案内容关注了救人者,建议出台有关保障救人者权益的规定。
事例:好人难当
●2006年,南京小伙彭宇扶一位跌倒的老太,反被老太及其家属一口咬定为“肇事者”。
●2009年10月21日,天津车主许云鹤因搀扶违章爬马路护栏摔倒的王老太被告上法庭。
●江苏淮安卖豆饼的周老太,在路上捡到一千七百元现金,几经周折找到失主,失主却坚称丢的是八千二百元,少了六千五百元,硬是将拾金不昧的老妇及旁证者告上法庭。
●四川的3个孩子在楼下玩耍,看见一婆婆摔倒便上前去扶,不料婆婆起身后却说是3个孩子打闹让自己摔倒的,赖上了家长……
好人难当,很多人“不敢救”
刁娜说,好人难当的尴尬带来了让人痛心的后果。2011年广东佛山2岁女童悦悦在过马路时惨遭一辆面包撞倒并两度碾压,之后又被其他经过车辆碾压,令人难以相信的是18名路人视而不见。
今年2月4日,浙江老人街头摔倒后无人搀扶遭碾压拖行,在老人摔倒以后的八分钟时间内,经过车辆有四辆,行人有23人,只有一名老年女子发现老人的情况以后,去老人家中找人帮忙。
建议为施救者们撑起“保护伞”
刁娜说,大家现在觉得失望的是,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任何诬告者受到法律处罚,仅是道德上的谴责,且大都销声匿迹。因此,刁娜建议制定相关法律保障救人者;同时增加技术手段保护好人,在大街小巷安装摄像头,不留死角;在农村,警力不足,更要在路口、街道安装摄像头,进行全面监控,在摄像头之下,好人做好事才会无所顾忌。
刁娜通过在网上查阅资料得知,在国外,像美国、加拿大、法国、新加坡等国家都有着比较完善的法律法规鼓励大家见义勇为,并保护施救者。让人欣喜的是,深圳在2013年发布了国内第一部“好人法”———《深圳特区救助人权益保护规定》,获深圳市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并于2013年8月1日起实施,这是全国首个保护救助人的专门立法,为“活雷锋”撑起一把保护伞。
“希望我市也能出台相应的法律法规,保护施救人的权益,解除大家救人的后顾之忧,这样我们的城市才会更美、更有爱心。”刁娜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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