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对非法加油站进行专项综合整治
2014年03月19日 17:27
来源:菏泽日报
原标题:我市对非法加油站进行综合整治 记者从有关方面获悉,为进一步规范成品油市场秩序,保障安全生产,打击成品油非法经营活动,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对非法加油站进行半年的专项治理,本月底前,非法设施设
原标题:我市对非法加油站进行综合整治
记者从有关方面获悉,为进一步规范成品油市场秩序,保障安全生产,打击成品油非法经营活动,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对非法加油站进行半年的专项治理,本月底前,非法设施设备必须自行拆除。
据有关负责人介绍,近几年来,受经济利益驱动,非法建设加油站点现象突出,全市未经相关部门许可、非法建设或经营的加油站点达200多家。非法经营行为侵犯合法经营者的利益,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其油品以次充好,缺斤少两,损害了消费者利益。非法加油站安全隐患多,空气污染严重,危害了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偷逃税款,逃避价格管理违法经营等,给社会带来严重危害。对此,我市将利用6个月的时间,开展非法加油站专项治理,杜绝非法经营成品油行为,净化市场,消除安全隐患,实现成品油市场法制化、规范化管理。
此次重点治理以下行为:未经有关行政管理部门许可,如未依法取得《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等,擅自通过加油站点、流动加油车辆等销售成品油的行为。未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含原省经贸委)预核准,未通过安监部门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三同时”审查,擅自建设(包括新建、改建、扩建)加油站点的行为。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成品油,销售过程中存在偷逃税款、缺斤短两、以次充好的行为以及侵权使用其他企业标识等。加油站点(包括新建、扩建、改建)未经消防部门审核、验收合格,擅自施工、使用的行为。存在重大火灾隐患不能整改,影响公共安全和城市消防安全布局的行为。
尚未经有关部门审批批准、未按照法定程序取得相关证照经营的加油(气)站和液化石油气站,符合规划和相关部门规定的,要在2014年3月31日前办理合法经营手续。不符合规划和相关部门规定的,必须在2014年3月31日前自行拆除建筑物、加油(气)机、管线等设施设备。4月1日起,政府将组织联合执法行动,对应自行拆除逾期未拆除的非法加油(气)站和液化石油气站,实行挂牌督办,依法采取拆除违法建筑物、查扣设备、没收非法所得、断电、起罐、恢复地形地貌等措施,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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