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

总工会对全市困难企业、职工摸底调研


来源:中国菏泽网

据了解,调研范围包括全市范围内建立工会组织的困难企业、困难职工和农民工。脱贫职工:家庭人均收入略高于当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造成特困职工、困难职工致困原因消除,摆脱困境,重新实现就业的职工。

原标题:总工会对全市困难企业、职工进行摸底调研

中国菏泽网消息(记者时苏建)日前,记者从市总工会了解到,为全面准确掌握全市困难企业、困难职工的实际情况,建立动态困难职工档案,切实为困难职工排忧解难,市总工会继续组织实施以“面对面、心贴心、实打实”服务职工在基层为主题的“19援助日”活动,市总工会将对全市困难企业和困难职工进行一次全面摸底调研,真正实现对困难企业“四级”管理,对困难职工“四档”管理。

据了解,调研范围包括全市范围内建立工会组织的困难企业、困难职工和农民工。分类管理标准为:一级困难企业:企业停产、破产,职工无收入,企业无法缴纳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金,靠低保维持生活。二级困难企业:企业停产、半停产、亏损或经营不善造成无法按时足额发放工资,仅能满足职工基本需求。三级困难企业:企业基本维持正常经营,但由于人员老龄化严重等其他原因造成困难职工较多的企业。已脱贫企业:在三级困难企业的基础上,实现正常经营活动,工资能够正常发放的企业。

困难职工标准分为,特困职工: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本人或家庭成员有大病患者,属于“4050”人员,无劳动能力,无自救能力和其他收入,经政府救济后生活仍十分困难的职工。困难职工:家庭人均收入虽略高于当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但是因下岗、患病、伤残、子女教育等基本生活出现困难的职工;因重大意外事故导致生活困难的职工。脱贫职工:家庭人均收入略高于当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造成特困职工、困难职工致困原因消除,摆脱困境,重新实现就业的职工。其他需要救助的职工包括:助学救助类、职业培训类、法律援助类的职工。

相关新闻:

标签:困难企业 困难职工 4050

人参与 评论

精彩推荐

0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