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青岛保障房始申购 市区项目受捧限价房遇冷
2013年07月31日 10:52
来源:搜房网综合整理
原标题:保障房申购千余家庭登记市区项目受捧限价房遇冷 保障房申购出现价格倒挂 原因是原市内四区和三区独立定价 昨日,今年我市首批保障性住房在大雨中启动申购登记,截至17时,11个项目共收到申请1
限价房申购现场
市区两项目备受追捧
随后记者又来到位于李沧区君峰路的康太源·尚居限价房申购现场,持有限价房准予登记通知书的申请者陆陆续续赶到现场办理登记,对于此次推出的限价房项目,申请者普遍感觉很满意。据悉,今年首批共推出4个限价房项目,分别是昌盛花园(小区网论坛)二期、康太源·尚居、青特城、白沙·上苑。其中昌盛花园二期位于市北区广昌路与瑞昌路交汇处,可售房源543套,销售均价7113元/平方米,康太源·尚居位于李沧区君峰路,门口就是地铁3号线君峰路站,可售房源525套,销售均价6457元/平方米,青特城、白沙·上苑两个项目位于城阳区。
“去年推出了几个限价房项目,但位置太偏,我放弃了,今年市区两个项目挺不错的,而且房源有一千多套,真希望俺能选上。”申请者董恩禄告诉记者。抱有此想法的申请者不在少数,据统计显示,申请首日康太源·尚居项目就有204户办理了登记,昌盛花园二期项目有212户登记,而有209套房源的青特城限价房项目仅有24户登记,有204套房源的白沙·上苑限价房项目更为惨淡,仅有1户前去登记。
限价房申购家庭数公布
根据市住房保障中心发布的申购家庭分值统计显示,全市目前共有3562户申请家庭持有限价房准予资格登记通知书,90分以上全市共有24户,85-90分共有186户,80-85分共有654户,60-65分及75-80分的家庭,各有五六百户,60分以下的家庭人数最多,达到了955户。
根据申请规定,当申请登记人数大于房源数量时,按照申请人综合得分分值高低分别确定正式入围名单和候补入围名单。正式入围申请人数量按照房源实际数量确定,候补入围申请人数量按照房源数量的50%确定。当申请人数量少于房源数量时,全部申请人均可入围。经确定的入围申请人按分值高低依次轮候选房。
为此市住房保障中心工作人员提醒,申请者应理性分析自己的综合得分,合理选择一个项目进行登记。
一家四代盼早日住新房
在凯景广场经适房项目处,88岁的韩翠英老人一家四代人昨日来到现场办理申购登记手续。“母亲年龄大了,一直和我们住在一起,还有儿子儿媳一家,共6口人住一起。老房子实在太小了,根本住不开,所以老母亲就开始申请经适房,全家老小都盼着房子能申请上,这样儿子一家三口就能单独住。”韩老太太的儿子李照新告诉记者。看到凯景广场推出307套经适房,他们很高兴,“老母亲得分有85分多,本来还觉得挺高的,但今天过来一打听,感觉比我们分高的不少,真要选不上,下次我们再选。”李先生说。
根据规定,办理购房登记时,申请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明和《经济适用住房准予资格登记通知书》或《限价商品住房准予资格登记通知书》到场登记。本人无法到场需委托他人代为办理购房登记手续的,受托人应持经公证部门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和有关身份证明办理,否则无效。
租房10多年就想有个家
提起房子,市民丁女士就有说不出的难受。丁女士今年57岁,年轻时由于夫妻俩身体不好,直到36岁才有了自己的第一个孩子。“高龄产妇很不容易,身体越来越差,只能干点简单的活儿,收入就低。这么些年为了拉扯孩子根本不敢想买房子的事,俺俩每月那么点工资就够生活用的,现在孩子上大学了,每年将近一万块钱的学费对俺家来说是笔不小的开支,只能省吃俭用。”丁女士告诉记者,年轻的时候跟着老人一起住,后来老人过世了房子给了小儿子一家,丁女士一家此后一直租房住十余年。如今有了申请经适房的机会,她希望能成功申请上一套房,哪怕小点,也算了却了自己一桩心愿。
“兄弟姊妹们听说我要申请经适房了,都很高兴,决定支持我,付上房款。”丁女士欣慰地说。
资格证千万别过期
保障房开始销售,符合条件的申请者苦等半年终于迎来了购房机会。然而有市民因为等待上半年的房源,忽略了资格证有效期的问题,遭遇了尴尬。“每年上半年都会推出一批房源,我就一直在等,担心房源出来没法申请,所以资格证一直没有复核。没想到现在房子推出了,资格证却过期了。”持有经适房准予登记通知书的市民闵先生对此无比懊恼。
记者了解到,按照相关规定,青岛市发放的《经济适用住房准予资格登记通知书》和《限价商品住房准予资格登记通知书》有效期为一年,市民应及时查看。已取得上述通知书的广大市民,应于通知书有效期满前,到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领取和填写《青岛市保障性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资格复核表》,并按照表格要求备齐相关资料后,办理相关资格年审手续。
申请时需重新提交材料,申请周期与初次申请一样,需要75个工作日。市住房保障机构应当自收到复审资料之日起10日内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予以备案,并书面通知区住房保障机构予以登记,由区住房保障机构发给申请人准予登记通知书。对不符合条件的,由区住房保障机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申请人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应于5日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向区住房保障机构申诉,涉及低收入家庭核定的,由区民政部门做出书面说明后,由区住房保障机构统一答复申请人,申请人未提交资料或提交资料不能证明审核结果错误的,不予准入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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