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豪华办公楼:审批欺上瞒下 卖地换楼
2013年06月14日 09:52
来源:21世纪网-《21世纪经济报道》
5月18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清理检查政府性楼堂馆所通知”,这是从1988年首个楼堂馆所“限建令”《楼堂馆所建设管理暂行条例》起,25年来已发布了10个国家级“限建令”文件。濮阳县纪委建办公楼时,濮阳县纪委以“求援款”的名义,要求部分经济条件好的乡镇和县直单位“支持”,直接收取了106万元。
挪用资金+“小金库”
超标豪华办公楼动辄斥资上亿元,钱从何来?刘锡荣总结说,地方政府有的不惜举债,甚至挪用扶贫款、救灾款等专项资金。
挪用资金是最常用方法。例如原交通部,就动用车购税专项资金8400万元,为所属公路科学研究所建办公楼。
被挪用较多的资金还是地方政府的重要财政来源土地出让金。据审计署统计,2004至2006年三年间,京津沪等11个城市及其所辖的28个县市区,违规挪用土地出让金来建楼堂馆所和弥补经费达52.33亿元。
但也有不少地方政府直接从“小金库”中提款。据报道,“阜阳白宫”安徽阜阳颍泉区机关办公区的部分建设资金,就来自“官办企业”安曙公司。
此外,地方政府广为采用的筹资方法还有“摊派”。
濮阳县纪委建办公楼时,濮阳县纪委以“求援款”的名义,要求部分经济条件好的乡镇和县直单位“支持”,直接收取了106万元。
上个月,河北省藁城市质监局在建办公楼时,向当地食品、化工等企业要钱,“有证的企业收5万,没证的企业收10万”。目前,藁城市质监局已对此展开调查,办公楼也从原规划的10层,减至7层。
“以土地换大楼”
除了上述几种“取财”手段,跟开发商等企业“合作”,“以土地换大楼”,也是常用的方法。据审计署通报,从2004年至2006年,京津沪等11个城市,部分地方政府存在“以土地换项目”行为:政府以向开发商提供一定面积经营性土地使用权为条件,请开发商建设公共设施,如政府办公楼、公共道路等。
上月中旬,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工委办公楼遭曝光,不仅超标,“人均办公面积453平方米”,且资金来源有“置换”嫌疑。据报道,武当山特区先行将3000亩土地以7万元一亩的价格,出让给武当山太极湖投资有限公司。太极湖公司用取得的3000亩土地抵押贷款,垫付工程款。
对此,武当山特区官方回应称,被曝大楼是武当旅游发展中心。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管委会、武当山天乙公司等30多个单位共同办公。
官方未回应具体募资方式,同时留下疑问:政府和企业在同一屋檐下办公,那么建筑能否排除办公楼属性?
而且,获批、动工时间都是2010年,但按照国务院2009年第二次廉政工作会议要求,为应对金融危机,至2010年底,各级党政机关一律不得新建办公楼,不得建设培训中心、宾馆、招待所等楼堂馆所。武当山特区显然违反了这一规定。来源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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