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

广州业主卖25套房后升值 想毁约被揭穿


来源:新快报

人参与 评论

持房女子与表姐制造假诉讼,让法院将房子判到其名下,后被检察官识破 最终,检察院经过综合案件全部证据分析,认为根据现有证据不能证实邓珍确实有出借500万元给钟红的事实。

原标题:卖25套房后升值千万舍不得 想毁约编造虚假债务被揭穿

持房女子与表姐制造假诉讼,让法院将房子判到其名下,后被检察官识破

花了几百万买了25套房,眼见房市上涨市值千余万了,结果一纸判决下来,这房子要给别人拍卖还债了……金明公司的这个遭遇,换做任何人都无法接受:这边买下的房子还没来得及过户,卖家就因欠人500万元债务被查封房产,房子还要拍卖来还债,这样一来自己钱没着落房子更没着落。幸好,醒目的检察官敏锐地发现了其中的蹊跷,债主竟然是卖家的表姐,这其中有什么古怪?

缘起

几百万买房被转到他人名下

这事得从7年前说起。房主钟红是广州中穗公司的会计,该公司为开发商承接工程等业务。2006年前后,因开发商无力给付工程款,便用了50套预售房产抵债,其中25套房产的预售登记在公司老板邝先生名下,另外25套登记在钟红名下。

2006年4月,国有公司金明公司为投资需要,先后与邝先生、钟红签订《转让协议》,约定购买上述50套房产,总价720万。其后,金明公司支付了90%的房款,约定剩余部分在办理房产登记后支付。未料,就在金明公司一心一意等着房子的时候,突然在报纸上看到拍卖公告,自己买的房子要被法院拍卖了!

原来,2007年11月,市民邓珍向越秀[简介最新动态]区法院起诉,称其于2006年7月借给钟红500万元,借款期限一年等,但钟红只还了20万元就再无下文。法院经审理后对二人进行调解,后出具民事调解书,确认钟红返还邓珍620万元,后又裁定查封上述尚在钟红名下的25套房屋并进行公开拍卖,未能成交。

2008年7月,邓珍向越秀法院书面提出同意以上述房屋以物抵债,于同日与钟红签订以物抵债协议。据悉,当时这25套房的估价已达1100余万元。

2009年10月,越秀法院作出民事裁定书,裁定将上述25套房所有权转移给邓珍所有,以抵偿钟红所欠734万余元债务。随后,钟红据此将金明公司已支付90%房款的25套房产过户到邓珍名下。

眼见到手的房子就要白白飞了,金明公司当然不服气。

事实上,早在2008年,金明公司就已诉至海珠区法院,要求确认其与钟红之间的购房合同有效,随之被法院支持。但此时,由于越秀法院的民事裁定书已然生效,25套涉案房产已转至邓珍名下,执行回转已经无法进行了。

识破

相关新闻:

标签:邓珍 钟红 升值

人参与 评论

精彩推荐

0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