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控辍保学”不合格取消校长评优资格
2013年12月18日 09:15
来源:新华网山东频道 作者:秦国玲
16日,记者获悉,为确保每一个适龄儿童少年依法完成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山东潍坊市下发通知,在全市实行排查报告、劝返复学等措施,力求不让义务教育阶段一名学生辍学。潍坊市提出四项加强“控辍保学”的措施要求,健全完善控辍工作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学籍管理、辍学劝返、学生辍学情况报告四项制度。
16日,记者获悉,为确保每一个适龄儿童少年依法完成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山东潍坊市下发通知,在全市实行排查报告、劝返复学等措施,力求不让义务教育阶段一名学生辍学。对于控辍工作不达标的学校,取消学校及校长当年市级及以上评优树先资格。
今年下半年,潍坊出台《关于加强义务教育阶段控辍工作的通知》及《潍坊市义务教育阶段控辍工作考核办法》,标准为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100%,巩固率100%;初中适龄人口入学率100%、年巩固率98%以上,县市区辖区内所有小学、初中控辍达标率均为100%的县市区为合格。
潍坊市提出四项加强“控辍保学”的措施要求,健全完善控辍工作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学籍管理、辍学劝返、学生辍学情况报告四项制度。其中建立辍学劝返制度,对于缺课的学生,学校要及时与家长联系。发现有辍学倾向的学生,应立即采取措施做好动员劝返工作;经做工作仍不返校者,学校要及时报告当地镇街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由政府部门采取进一步措施做好劝返工作。对劝返的学生,学校要密切家校联系,加强跟踪管理,防止其再次辍学。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有关规定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由当地镇街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给予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改正。
今年开始,义务教育控辍工作实行随机督查。考核结果纳入年度教育综合督导评估;直属学校考核结果按一定权重纳入年度考核。对于随机督查中发现的控辍工作不合格的县市区,实行重点监控管理,进行跟踪督查并限期进行整改。整改不力的,在全市范围内通报,并在年度教育综合督导评估中扣减相应分值。对于控辍工作不达标的学校,取消学校及校长当年市级及以上评优树先资格。(秦国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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