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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保护孩子安全:弱势家长需要有社会帮扶


来源:羊城晚报

幼儿遭遇火灾、溺水、交通事故等惨祸,如果发生在公共场所,家长一怒之下将场所的业主和管理方告上法庭,这样的事情如今已不鲜见。时常看到的新闻报道中可见,最常见的监护不力导致孩子出事的,一是那些社会经济地位处于弱势的群体,二是工作忙碌的工薪阶层。

幼儿遭遇火灾、溺水、交通事故等惨祸,如果发生在公共场所,家长一怒之下将场所的业主和管理方告上法庭,这样的事情如今已不鲜见。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场所业主或管理方往往的确有责任,而且通过这样的方式,从民事判决途径给遇害者家属寻求一些补偿,也算合情。可是人们自然也要反问:难道你家长就没责任吗?

既然身为“监护人”,当然就身负监护责任。监护不到位导致出大事,这份责任是怎么也跑不掉的。所以看到《孩子出事,家长可能要负刑责》这样的新闻,也并不太令人觉得奇怪。

不过,幸亏说是“可能”,而不是直接就“要负刑责”。因为这个问题的确比较复杂。

父母疏忽大意,背后往往充满无奈,在城市里尤其如此。时常看到的新闻报道中可见,最常见的监护不力导致孩子出事的,一是那些社会经济地位处于弱势的群体,二是工作忙碌的工薪阶层。

弱势群体中,年轻的外来工父母最多。这些父母,为了生计已经非常忙碌,常常无奈之下把孩子带到工厂小店,一不留神,就可能导致出事。而年轻的工薪阶层,自己没有时间也常常把孩子托付给老人在家照顾,而不少老人对现代城市生活中的隐患,往往没有足够的认识,有时也会酿成大祸。

如果能有个比较安全的托管孩子的去处,年轻的父母一般也都愿意把孩子送去。不过,这对于工薪阶层来说,经济上还可以承受,无非是觉得委屈了孩子;而对于弱势群体来说,有时则是可望而不可即的事情。生计本已不易,哪来更多的钱呢?至于单位代管,那是有单位的人的事。

所以,如果我们还认为孩子是社会的未来的话,那么就应该知道,孩子的安全也需要社会的支持;如果我们真认为“再苦不能苦孩子”的话,我们就应该从“芝麻开花节节高”的财政收入中,为孩子拿出一部分;如果我们真觉得人人平等的话,就应该也为外来工的孩子考虑。

返回孩子出事家长负刑责的话题,就应该具体看待。如果有了监护的条件,却因为自己的主观疏忽造成孩子出事,那应该追究刑责;如果是客观条件的确很差,再加上自己的疏忽造成孩子出事,那情况就得另说了。(钱克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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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家长 社会帮扶 社会经济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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